本文为学术研究论文,作者是Thomas Thilo,刊载于《altorientalische forschungen》第14卷(1987年),页码190–220,题目为《Aspekte des arbeitenden Volkes in den frühen Werken des Dichters Bo Juyi》(白居易早期作品中劳动人民的各个方面)。下面从研究背景、研究路径、主要发现与结论等方面对全文进行介绍。
本文属于唐代文学与社会史交叉领域的研究,重点考察白居易(Bo Juyi,772–846)早期创作中关于劳动人民——特别是农民——的书写方式及其社会批判意义。作者Thomas Thilo指出,尽管中国古代思想传统中很早就有“民为贵”的观念,例如孟子(Meng Ke)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Xunqing)以“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来说明君民关系,唐代宰相卢携(Lu Xie)也曾以根与植物的关系来比喻民众与国家的关系,但在中国古代文献中,真正以较大篇幅书写民众经济、社会与个人问题的作者并不多。白居易是少数例外之一,他不仅在若干官方文书中涉及劳动人民的处境,而且以诗歌形式表达了社会批判。本文的研究目的,是把白居易早期的社会批判诗歌与散文放回其具体生活情境中,分析其中关于“劳动人民”的多重面向,并说明这些面向如何受到作者仕途阶段和生存状态的影响。
论文首先建立了白居易生平与创作之间的对应关系。作者认为,白居易早期那些具有明确社会批判意图的作品,并非单纯出于文人同情,而是与他准备科举、进入仕途初期的政治关怀和儒家修养密切相关。白居易在800年、803年和806年三次参加考试,在准备过程中写下了大量策(ce)、判(pan)等文体练习。其中806年与元稹(Yuan Zhen)共同编写的《策林》(celin)共75篇,内容涉及君主治国原则、赋税、财政、农业、军事、刑法、礼乐、宗教等问题。论文通过分析这些策论指出,白居易对民众问题的思考逐步从抽象的理论表述转向对现实政策的批评,例如他批评两税法实行中以货币征税导致农民负担加重,主张恢复征收实物(谷物和纺织品),并且建议政府利用常平仓(changpingcang)在丰年收购粮食、在荒年出售以稳定价格。这些讨论已经表现出他与普通农民具体经济处境的接触与关切。
文章的主体部分按主题分析白居易早期诗歌中对劳动者生活的呈现方式,尤其是田园生活的双重面貌。一方面,白居易在若干诗歌中描绘了理想化的农村图景。例如,在《春村》(约作于800或801年)中,诗人写到春天村园温暖、戴胜鸟在桑树间飞翔、农夫舂打旧粮、养蚕妇祈求新衣,整首诗呈现一种宁静、期待和自足的乡村氛围。又如《朱陈村》(约作于808/809年)中,他描写了远离县城、桑麻茂盛的村庄,男女各有劳动分工,生活简朴、社会关系稳定,人们不外出经商或参军,世代聚族而居,生死皆不离村。诗歌把这些村民的生活与诗人自己作为官员所受的奔波、忧患和家庭分离之苦进行对照,认为村民在身体和精神上都比官员更安宁。这类作品中的劳动画面往往显得轻松、愉快,甚至带有某种田园牧歌色彩。
另一方面,白居易的很多早期作品也直接揭示了农民所遭受的沉重压迫和贫困。其中最典型的是作于807年的《观刈麦》。当时白居易任盩厔(Zhouzhi)县尉,这首诗描写了五月农忙时节,农民在酷热中收割麦子的辛苦场面,接着写到一名抱着孩子、拾取遗落麦穗的贫妇。贫妇诉说自己田里的收成全部用于缴纳赋税,只能靠拾穗充饥。诗的最后,白居易以第一人称表达自己的羞愧:自己不用从事农业劳动,却每年有三百石俸禄,年终还有余粮。这种将官员的安逸与农民劳苦进行对比的写法,不仅具有震撼力,也体现了白居易对自身身份和制度不公的自觉反思。这篇文章指出,正是在这种自省式表达中,白居易的社会批判超越了单纯的同情,而带有了一定的阶级意识色彩。
论文还分析了白居易在渭村(Weicun)守丧期间(811–814)写下的作品,这些作品中他不仅观察农民,更尝试以“农夫”(nongfu)身份自居。在《归田三首》(作于812年)等诗中,他写自己卖掉马匹买牛、整理农具、亲自督促仆人耕作,表现出一定的参与感。但在更多诗作中,他实际上是以地主或退隐官员的身份来描写乡村生活,并非真正从事体力劳动。例如在《渭村退居……寄礼部崔侍郎翰林钱舍人诗一百韵》中,他写到除草、开荒、舂米、施肥、种竹、引水等各种活动,同时提到弟弟生病、妻子忧虑、家中钱粮短缺,还写到“犬吠村胥闹,蝉鸣织妇忙”等场景。这显示尽管他试图融入农村,但对农民日常劳作的理解仍带有士人视角。论文还指出,白居易在与农民相处时存在一定的精神距离。他在《登村东古冢》中感叹村人不爱花,只种栗和枣,因而村中春色黯淡;在《叹常生》中也说村邻中没有可深交之人。这种距离感说明,白居易对劳动人民的书写既包含同情与批评,也带有士大夫的审美和身份意识。
论文进一步讨论了白居易早期诗文中的核心社会问题——赋税制度与货币紧缩(deflation)对农民的影响。在《策林》第19篇《息游惰,劝农桑,议赋税,复租庸,罢缗钱,用谷帛》中,白居易指出,当时农民放弃农业而从事商业等“末业”,并非天生好逸,而是因为农业收入低、赋税负担重。他分析说,政府用货币征税,而农民并不生产货币,只能低价出售粮食换取钱币,遇到荒年还要借高利贷,结果农民越来越穷,商人和富户越来越富。他主张恢复以谷物和布帛缴纳赋税,减轻农民负担,使流浪人口重新回到土地上。在第20篇中,他还提出政府应在连年丰收时出资大量收购粮食,以备荒年之需。Thomas Thilo指出,这些主张与当时其他士人的讨论有相似之处,但并未被朝廷采纳,反映了当时国家财政体制与农民生计之间的深刻矛盾。
文章的结论部分强调,白居易早期作品中对劳动人民的刻画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他的仕途经历不断变化。早期在盩厔县尉任上,他近距离接触地方行政和农民生活,写出了《观刈麦》等具强烈现实批判性的作品;后来在长安任左拾遗(zuoshiyi)和翰林学士期间,他更多通过官方文书和策论表达对民生的关切;在渭村守丧期间,他的诗歌则更偏向对乡村生活的个人体验与内在反思。总体来看,白居易在这些早期作品中所展现的,不仅仅是文学技巧上的成就,更是一个士大夫在儒家思想传统下对民众处境的严肃思考和道德自省。其社会批判诗歌虽然在唐代即已受到皇帝和朝廷的关注,但它们的历史价值更在于为后世保留了关于唐代农民劳动、赋税、贫困和社会不公的重要文学证据。
这篇论文的学术价值主要体现在:其一,它将白居易早期作品中的劳动人民书写置于唐代社会经济史和文官制度背景下加以解读,避免了对诗歌的纯文学化处理;其二,它系统地梳理了白居易的策论、判文和诗歌,揭示出不同文体之间在表达社会问题时的差异与联系;其三,论文通过对《观刈麦》《朱陈村》《春村》《归田三首》等具体作品的细读,展示了白居易对农民生活的复杂态度:既有理想化的田园想象,也有严肃的社会批判,还有作为士人的自我反省。这些分析有助于理解唐代士大夫阶层在面对民众苦难时的文化心理与道德困境,也为进一步研究白居易中后期创作提供了清晰的时间与主题上的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