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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媒介生态与跨媒介涵濡——以侗族口传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例

期刊:文化研究

本文作者为贵州师范大学传媒学院、贵州省谢六逸新闻传播研究中心的杜安教授与浙江大学中文系的博士研究生石琪琪,发表于《文化研究》(第51辑)2022年冬季刊。文章以侗族口传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口传类非遗”)为研究对象,从媒介生态学(media ecology)视角探讨其保护与传播机制,重点分析媒介生态演变、跨媒介传播(cross-media)与文化涵濡(acculturation)的互动关系。

学术背景与研究目标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播是全球化背景下备受关注的议题。侗族口传类非遗(如侗族大歌、琵琶歌、侗戏等)作为活态文化,其存续与自然生态、社会生态及媒介生态密切相关。然而,现代化进程和大众传媒的介入导致非遗面临“开发性破坏”和“异化性传播”的困境。作者试图回答的核心问题是:非遗如何在保持“本真性”(authenticity)的同时,适应媒介融合时代的传播需求?研究旨在通过媒介生态学理论,揭示侗族口传类非遗的生态场域建构与跨媒介演化规律,为非遗传播提供理论支持。

核心观点与论据

1. 侗族口传类非遗的生态场域建构

文章指出,侗族口传类非遗的形成依赖于独特的自然生态、社会生态与媒介生态的三重互动:
- 自然生态:黔湘桂交界地带的亚热带环境为侗族提供了“稻—鱼—鸭”生态农业基础,村寨依山傍水的聚落格局(如背山面水的“风水”选址)构成了文化传承的物理空间。
- 社会生态:侗族以“款”组织(民间自治联盟)和“鼓楼”(公共议事与艺术展演空间)为核心的社会结构,赋予口传艺术公共性特征。例如,“款词”通过诗歌形式传诵习惯法,而鼓楼则是大歌演唱的固定场所。
- 媒介生态:原生口语文化(original oral culture)中,口传艺术(如“耶”“嘎”“碾”“锦”“戏”)通过表演性传播(如“长歌闭目、顿首摇足”的演唱程式)嵌入特定情境(如节庆、祭祀),形成“人—自然—社会—媒介”的生态场域。

论据支持
- 田野调查显示,贵州省黎平县黄岗村的鼓楼至今仍是婚丧嫁娶及大歌表演的核心场所(实证案例)。
- 历史文献(如明代《赤雅》称鼓楼为“罗汉楼”)印证鼓楼的社会聚合功能。

2. 从“原生口语文化”到“次生口语文化”的媒介生态演变

作者借用沃尔特·翁(Walter Ong)的理论,指出侗族口传艺术经历了媒介形态的转型:
- 原生阶段:无文字社会依赖口耳相传,表演具有“情境生成性”(如斗牛仪式中嵌入史诗诵唱)。
- 次生阶段:明清时期“汉字记侗音”的书写方式出现(如侗戏祖师吴文彩以汉字记录《梅良玉》剧本),使口传艺术脱离即时情境,获得稳定性。

论据支持
- 侗戏《珠郎娘美》从口传叙事歌到汉字记侗音剧本的演变,体现了汉族章回小说叙事手法的影响(如过渡句“暂且按下银宜不表”)。

3. 跨媒介传播与文化涵濡的张力

非遗的跨媒介性(intermediality)既是文化融合的契机,也带来本真性挑战:
- 交融案例:20世纪50年代,侗族大歌经专业音乐家改编为“混声大歌”,融入三声部合唱,成为精英文化与民间文化协商的产物。
- 异化风险:电影《秦娘美》删减了原叙事中“娘美再婚”等情节,以符合主流意识形态,导致文化隐喻的削弱。

论据支持
- 雷德菲尔德(Robert Redfield)的“大传统”(great tradition)与“小传统”(little tradition)理论解释汉族书写文化对侗族口传艺术的规训。
- 歌词中“孔子著书”与“萨玛编歌”的并列(《进堂多耶歌堂宽》),直观反映侗汉文化的符号互渗。

研究意义与价值

  1. 理论层面
    • 提出非遗保护的“生态场域”模型,强调自然、社会与媒介生态的协同作用。
    • 拓展媒介生态学在少数民族文化研究中的应用,揭示跨媒介性对文化认同的影响机制。
  2. 实践层面
    • 警示非遗传播中“去情境化”的风险(如舞台化表演割裂与原生态场域的联系)。
    • 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平衡“本真性保护”与“创新传播”的参考框架。

研究亮点

  1. 方法论创新:结合媒介生态学理论与人类学田野调查(如黄岗村案例),突破静态文本分析。
  2. 跨学科视角:整合传播学、人类学与民俗学,揭示非遗的动态传播规律。
  3. 批判性反思:指出文化涵濡中权力话语的介入(如精英对混声大歌的“发明”),呼吁尊重主体性。

本文为非遗研究提供了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证支撑的范本,尤其对多民族国家的文化多样性保护具有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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