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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惠性作为社交媒体和社会的关键概念

期刊:social media + societyDOI:10.1177/2056305115580339

类型b

作者与期刊信息
本文由Seth C. Lewis撰写,他是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双城分校(University of Minnesota–Twin Cities)的教授。文章发表于《Social Media + Society》期刊,出版时间为2015年4月至6月期间。该期刊专注于社会媒体及其对社会的影响研究。

主题概述
本文探讨了“互惠性(reciprocity)”这一概念在社交媒体和社会中的重要性。作者认为,互惠性作为一种社会交换形式,在理解当前以社会交换为核心的媒体环境中具有重要意义。文章还通过新闻业的案例分析了互惠性的潜在应用,并提出了未来研究的方向。

主要观点与支持内容

1. 互惠性的定义与背景

互惠性是指两个或多个行动者之间的交换行为,通常(但不总是)是为了实现互利。在社会生活中,积极的互惠形式(如以善意回应善意)被视为建立个人关系的“启动机制”。这种互惠有助于在线上和线下环境中促进社区凝聚力和相互依赖。例如,Putnam(2000)的研究表明,互惠性在线下社区中促进了社会资本的积累,而Pelaprat & Brown(2012)则指出,互惠性同样适用于线上社交关系。
支持理论:Gouldner(1960)提出的“互惠规范”理论强调了互惠性作为社会规范的重要性,它被广泛认可并深深嵌入人类社会行为中。然而,由于其普遍性,互惠性的具体轮廓往往被忽视,成为一种“背景噪音”。

2. 互惠性在新闻业中的应用

数字媒体技术的发展为新闻业提供了重新思考与受众关系的机会。然而,研究表明,许多国家的记者对将受众纳入新闻制作过程持保留态度,更倾向于保持单向传播模式。尽管如此,社交媒体平台(如Twitter)已成为“环境新闻网络”(ambient news networks),这为互惠性提供了新的实践空间。
支持案例:Lewis、Holton和Coddington(2014)提出了“互惠新闻学(reciprocal journalism)”的概念,将其分为三个层次:直接互惠(记者与受众一对一的交流)、间接互惠(记者与社区成员的多对一交流)和持续互惠(长期互动)。Borger、Hoof和Sanders(2014)的实证研究进一步支持了这一模型,发现参与者期望从记者那里获得回报,而成功的参与式新闻项目往往依赖于互惠关系的建立。

3. 互惠性在社交媒体中的双重作用

互惠性不仅能够促进积极的社会互动,还可以解释反社会行为(如仇恨言论、网络暴力和报复)。一方面,不同形式的互惠性(直接、间接或持续)可能有助于在短暂内容共享的空间中形成持久的社区动态;另一方面,许多社交媒体互动并非“互利”,而是充满冲突和对抗。
支持观点:Zuckerman(2013)指出,社交媒体中的同质性问题(homophily)可能导致人们不愿跨越自己的社交网络接触新的人和思想。互惠性可以为理解这些问题提供新的视角。

4. 互惠性研究的潜力与挑战

互惠性作为一个核心概念,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社交媒体和社会的微观互动与宏观后果。然而,如何在传统结构和制度内实现互惠性仍是一个挑战。例如,新闻业本质上是一种“一对多”的传播模式,能否适应点对点的互惠模式尚需进一步研究。
支持理论:Molm(2010)的互惠性结构理论为理解互惠性提供了框架,强调了互惠性在不同情境下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论文的意义与价值
本文通过对互惠性概念的深入探讨,为研究社交媒体和社会的互动提供了新的视角。首先,互惠性作为一种社会交换形式,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当前以分享、接收和再传播信息为核心的媒体生态。其次,互惠性在新闻业中的应用为重新定义记者与受众的关系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指导。最后,互惠性在解释社交媒体中的积极和消极互动方面具有独特价值,为解决同质性问题和促进跨文化交流提供了思路。

总结
本文的核心贡献在于将互惠性置于社交媒体和社会研究的中心位置,揭示了其在新闻业、社区建设和反社会行为解释中的多重作用。通过引入“互惠新闻学”等创新概念,本文为未来研究开辟了新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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