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向中国读者介绍一篇发表于《International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期刊2021年第76卷的学术论文,题为《Financial Literacy and Fraud Detection——Evidence from China》。该研究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的Li Wei、Ming Peng和Weixing Wu*(通讯作者)合作完成,并于2021年7月在线发表。
一、 研究背景与目标
本研究属于金融学与消费者行为交叉领域,具体聚焦于家庭金融素养(Financial Literacy)的经济影响。随着互联网和数字媒体的发展,欺诈活动(Fraud)呈现出实施更快、覆盖更广、形式更多样化的特点,对全球家庭福利和经济利益造成了巨大损害。现有文献已识别出使人们更易成为欺诈受害者的若干特征,如金融文盲、高龄、过度自信和社会孤立等。其中,金融素养被认为与一系列积极的财务行为相关,例如更可能选择合适金融产品、更少违约、更少犯财务错误等。然而,金融素养是否以及如何具体影响个人识别和防范欺诈的能力,尤其是在中国这样的新兴市场国家,尚需深入的实证检验。
中国为研究此问题提供了独特的背景:一方面,电信网络诈骗等欺诈犯罪形势严峻,给居民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中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居民金融可获得性大幅提升,但家庭金融素养普遍有限,在面对复杂欺诈手段时处于劣势。因此,本研究旨在利用具有全国代表性的中国家庭数据,探究金融素养对欺诈检测能力的因果影响,并深入考察可能调节(Moderate)这一关系的多种因素(如经济活动参与、户主特征、心理因素、社会互动、收入不平等)以及潜在的作用机制(Mediating Mechanism)。
二、 研究设计与详细流程
本研究主要采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基于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ina Household Finance Survey, CHFS)2015年的横截面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流程可概括为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1. 数据来源与样本处理: * 数据来源: 研究数据来源于西南财经大学进行的2015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该调查覆盖中国29个省份约4万户家庭,收集了包括人口统计学特征、资产负债、保险、收支、金融知识、经济活动参与、主观态度以及受骗经历在内的详细信息。 * 样本筛选: 在剔除异常值和关键变量缺失的观测值后,最终保留了21,030个有效家庭观测值。样本特征显示,户主以中老年、男性、已婚、高中及以下教育水平为主。
2. 核心变量定义与测量: * 因变量 - 欺诈检测能力(Fraud Detection): 这是一个虚拟变量。研究者基于两个调查问题(“过去一年家庭遭遇过何种形式的欺诈”和“是否因欺诈遭受损失”)进行构建。研究做了一个关键假设:所有个体遭遇欺诈的概率是相似的。因此,如果家庭回答“未遭遇任何欺诈”,则被视为“未能检测到欺诈”(赋值为0);只有那些回答“遭遇过欺诈但未遭受损失”的家庭,才被视为“成功检测到欺诈”(赋值为1)。回答“遭遇欺诈并遭受损失”的家庭也被归为“未能检测到欺诈”(赋值为0)。根据此定义,样本中55.94%的家庭成功检测到了欺诈。 * 核心自变量 - 金融素养(Financial Literacy, FL): 基于CHFS中三个关于计算利息、通货膨胀和金融产品风险的基础知识问题构建。每个问题的回答选项包括一个正确答案、两个错误答案和“不知道”。研究者为每个问题定义了两个虚拟变量:一个表示回答正确,另一个表示直接回答(即未选“不知道”)。然后,采用因子分析法(Factor Analysis)对由此产生的六个变量进行标准化处理,生成一个范围在0到1之间的金融素养综合得分(FL分数)。KMO检验值均高于0.67,表明数据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 控制变量: 包括户主年龄(及其平方项)、教育水平(低于高中、高中、大学、研究生)、婚姻状况、性别、自评健康、风险偏好、家庭人口数、总收入(对数)、总资产(对数)、职业类型以及城市层面的诉讼率。同时,模型控制了城市固定效应(City Fixed Effects),以捕捉不随时间变化的城市层面未观测因素。
3. 实证分析策略: * 基准回归: 采用Probit模型估计金融素养对欺诈检测能力的影响(公式1)。为验证基准结果的稳健性,研究还进行了两项子样本分析:a) 排除不持有任何金融产品的家庭;b) 排除不拥有手机等基本数字设备的家庭。这两种情况下,家庭被欺诈接触的可能性可能更低,子样本分析旨在使样本更符合“所有家庭都可能被 targeting”的假设。 * 异质性分析: 将全样本按金融素养得分分为低、中、高三组(以25%和75%分位数为界),分别回归,考察金融素养的影响在不同群体中是否存在差异。 * 调节效应分析: 在基准模型中加入可能的调节变量及其与金融素养的交互项,探究以下因素如何影响金融素养与欺诈检测之间的关系: * 经济活动参与: 包括金融产品持有种类、是否有贷款、贷款笔数、是否有创业计划、是否进行网络购物。 * 户主特征: 健康状况、风险偏好。 * 心理因素: 对陌生人的信任度、对社会安全水平的满意度、对社会公平的主观感知(均根据Likert量表答案转换为虚拟变量)。 * 社会互动: 兄弟姐妹数量、红白喜事礼金支出(作为社交支出的代理变量)、通讯费用。 * 地区因素: 所在城市的收入、消费、资产基尼系数(衡量不平等程度)。 * 机制检验: 为探究金融素养提升欺诈检测能力的内在渠道,研究检验了两种潜在的中介机制(公式2-4): * 信息渠道: 金融素养 → 更关注经济金融新闻(Attention) → 提升欺诈检测能力。 * 资产配置渠道: 金融素养 → 更可能制定养老计划(Pension Plan)、购买社会养老保险(Social Endowment)、购买商业保险(Commercial Insurance) → 通过合理规划约束随意支出、增强资产管理意识 → 提升欺诈检测能力。 * 内生性处理: 考虑到金融素养可能存在测量误差或与欺诈检测能力存在反向因果关系(例如,受骗经历可能促使人们学习金融知识),研究采用工具变量法(IV)进行缓解。选取的工具变量是户主父母的教育水平(父母教育程度之和,以及父母中最高教育程度)。理由是父母教育水平可能通过影响子女的金融知识获取(相关性),但不太可能直接影响子女当前的欺诈检测能力(外生性)。 * 稳健性检验: 进行了两项额外的稳健性检验:a) 剔除对社会环境(公平性、陌生人信任、社保满意度)持有过高期望的家庭,以排除过度乐观心理对结果的干扰;b) 剔除每月工作天数或每日工作小时数最多的家庭,以缓解因工作繁忙导致“注意力不集中”可能带来的偏差。
三、 主要研究结果
1. 基准回归结果: * 金融素养(FL)与欺诈检测能力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呈正相关。具体而言,金融素养最高的组(FL=1)比最低的组(FL=0)检测到欺诈的概率高出15%。这一正向关系在排除无金融产品家庭和无数字设备家庭的子样本中依然稳健。 * 其他人口统计学因素也显示影响:户主年龄与欺诈检测呈倒U型关系;拥有高中或大学学历、户主为女性、高收入、资产更多的家庭,其欺诈检测能力更强;而家庭人口数越多,欺诈检测能力越弱。
2. 异质性分析结果: * 将样本按金融素养分组后,发现金融素养对欺诈检测的促进作用在金融素养最低的组中最强(系数最大且显著),在中等组中减弱,在最高组中则变得统计上不显著。这表明金融素养的提升对于最缺乏金融知识的群体改善其防骗能力最为有效。
3. 调节效应分析结果: * 经济活动参与: 持有更多种类金融产品、有贷款、有创业计划、进行网络购物的家庭,其欺诈检测能力更强。然而,金融素养与这些活动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负。这意味着,对于已经广泛参与经济活动的家庭,金融素养的边际贡献变小。可能的解释是,这些活动本身提供了市场经验和“经验法则”,部分替代了金融知识的作用。 * 户主特征: 户主更健康、风险偏好更高(偏好平均或高风险投资)的家庭,欺诈检测能力更强。同样,金融素养与健康、风险偏好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负。这可能是因为健康状况好、风险偏好高的家庭更可能参与金融市场(如持有股票等风险资产),从而从市场经验中学习,降低了金融素养的边际效用。进一步按地区(东、中、西部)分析发现,风险偏好的正向作用及调节效应在经济更活跃的东部和中部地区显著,在西部地区则不显著,表明社会经济环境也起着重要作用。 * 心理因素: 对陌生人更信任、对社会安全更满意、主观社会公平感更强的家庭,其欺诈检测能力更弱。然而,金融素养与这些心理因素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这表明,对于那些因过度信任外部环境而更容易受骗的家庭,金融素养的提升能发挥更大的保护作用。 * 社会互动: 拥有更多兄弟姐妹、社交礼金支出更高、通讯费用更高的家庭,欺诈检测能力更强。金融素养与社会互动变量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负。说明频繁的社会互动本身提供了信息和经验,从而削弱了金融知识在防骗中的独立作用。 * 收入不平等: 所在城市收入、消费或资产不平等程度(基尼系数)较高的家庭,欺诈检测能力更弱。同时,金融素养与高基尼系数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这意味着,生活在不平等程度较高、欺诈可能更猖獗的环境中的家庭,金融素养的防骗价值更为凸显。
4. 机制检验结果: * 金融素养显著正向影响所有三个中介变量:关注经济金融新闻、制定养老计划、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 * 这些中介变量又都显著正向影响欺诈检测能力。 * 在控制了这些中介变量后,金融素养对欺诈检测的直接效应仍然显著,但系数有所下降,支持了部分中介效应的存在。这表明,金融素养部分地通过提升信息关注度和促进审慎的资产配置这两条渠道,来增强家庭的欺诈检测能力。
5. 内生性处理与稳健性检验结果: * 工具变量回归的第一阶段F统计量大于10,排除了弱工具变量问题。第二阶段结果显示,在使用工具变量控制内生性后,金融素养对欺诈检测的正面影响依然显著为正,证实了基准结果的可靠性。 * 剔除具有特定心理倾向(过度信任、过度满意)或工作极度繁忙的家庭后,金融素养的核心结论保持不变,进一步支持了研究发现的稳健性。
四、 研究结论与价值
本研究的主要结论是:在中国背景下,更高的金融素养能够显著提升家庭识别和防范欺诈的能力。这种影响对于金融知识最匮乏的群体最为强烈。研究进一步揭示,这种关系受到多种因素的调节:积极参与经济活动、户主健康且偏好风险、积极的社会互动能提升防骗能力,但同时会减弱金融素养的边际作用;而对陌生人过度信任、对社会环境过度乐观的心理倾向以及所在地区的收入不平等则会降低防骗能力,并反过来增强了金融素养的保护价值。最后,金融素养部分通过促使家庭更多关注经济金融信息和进行更合理的资产配置(如养老计划、购买保险) 这两条路径来发挥作用。
本研究的科学价值在于:首次利用大规模全国家庭调查数据,系统实证检验了金融素养对中国居民欺诈检测能力的影响,并深入剖析了其作用边界(调节效应)和内在机制(中介效应),丰富了关于金融素养经济后果以及消费者欺诈受害因素的文献。其应用价值非常明确:为政策制定者和金融教育者提供了关键证据。研究表明,普及金融知识,尤其是针对金融素养最低的弱势群体,是成本效益较高的防骗干预手段。同时,在推行金融教育时,应考虑到不同家庭在经济活动参与、心理特征、社会网络和地区环境上的差异,采取更具针对性的策略。例如,对于社交活跃或已有市场经验的群体,金融教育的重点可能需要调整;而对于那些容易轻信或生活在高风险地区的群体,则应加强金融素养的培训。
五、 研究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