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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核心成员社会资本与政策资源获取及成员受益差异

期刊:南京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类型a:学术研究报告

作者及机构
本研究由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徐志刚教授(通讯作者)、谭鑫硕士生,以及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廖小静博士后(通信作者)合作完成,发表于《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6期。

学术背景
农民专业合作社(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FPCs)是中国小农户联合的重要组织形式,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如项目支持、税收优惠)促进其发展。然而,政策资源分配不均可能导致合作社间不公平竞争,甚至偏离政策初衷——即通过普惠性支持实现成员共同富裕。现有研究多关注合作社整体效益,但忽视了两个核心问题:
1. 政策性资金(policy funds)的获取机制:是否与合作社核心成员的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类型相关?
2. 内部受益差异:获得资金的合作社中,核心成员与普通成员的受益是否存在差异?

本研究基于社会资本理论(政治性社会资本 vs. 商业性社会资本)和成员异质性(heterogeneity)视角,首次通过实证分析揭示政策性资金分配的双重不均问题,为政策优化提供依据。

研究流程与方法
1. 数据收集
- 样本范围:2014年江苏、吉林、四川三省9县18乡镇的331个村,覆盖500家合作社(其中248家有实际活动)及255户农户(来自18家果蔬合作社)。
- 数据类型
- 合作社层面:理事长社会资本(如是否曾任村干部、是否有政商背景)、2008—2014年政策性资金获取情况。
- 农户层面:2008年与2013年收入数据(大棚果蔬收入、总收入等),区分核心成员与普通成员。

  1. 模型构建

    • 合作社间分配不均分析
      • Probit模型:检验核心成员政治性/商业性社会资本对“是否获得资金”的影响。
      • OLS与Tobit模型:分析社会资本对“累计获得资金金额”的作用,解决截断数据问题。
      • 控制变量:理事长年龄、家庭收入、合作社类型(如高附加值产品)、村级经济指标等。
    • 内部受益差异分析
      • 面板固定效应模型:以无合作社村农户为对照组,比较核心成员、普通成员在获取资金合作社中的收入差异。
  2. 创新方法

    • 首次将社会资本细化为政治性(如政府关系)与商业性(如经商经验),并量化其影响。
    • 通过双重差分思路(政策获取前后收入变化)控制内生性。

主要结果
1. 合作社间分配不均
- 政治性社会资本显著提升资金获取概率(边际效应+18.67%,p<0.01)和金额(Tobit模型+23.83万元,p<0.05),而商业性社会资本无显著影响。
- 例如,曾任村干部的理事长所在合作社平均获资7.68万元,显著高于无此背景的合作社(3.20万元)。

  1. 内部受益差异
    • 核心成员收入增幅显著高于普通成员:
      • 人均大棚收入差:核心成员比普通成员高21,878元(p<0.1)。
      • 人均总收入差:核心成员30,498元 vs. 普通成员4,227元(F检验p<0.01)。
    • 普通成员虽受益,但程度有限,且部分收入指标与外村农户无显著差异。

结论与价值
1. 政策启示:现行项目制扶持易被政治性社会资本“俘获”,需转向普惠性支持(如技术培训)并加强监管,确保资金量化到成员账户。
2. 理论贡献
- 揭示社会资本类型对资源分配的差异化影响,补充合作社治理理论。
- 实证验证成员异质性导致的内部利益分配失衡,为政策评估提供新维度。

研究亮点
- 方法创新:首次结合社会资本分类与双重差分模型,精准识别政策资源分配的“马太效应”。
- 政策批判性:指出“树典型”式扶持的弊端,呼吁建立更公平的瞄准机制(targeting mechanism)。

其他发现
- 地方政府与农村能人的“庇护关系”是资金分配不均的重要推手,需通过政绩考核改革(如弱化数量指标)加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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