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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实践考察与路径优化——基于苏南农村的分析

期刊: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DOI:10.13317/j.cnki.jdskxb.2024.34

梅园(江苏大学法学院讲师)于2024年7月在《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6卷第4期发表了题为“农村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实践考察与路径优化——以苏南农村为对象的分析”的研究论文。该文属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0bfx015)的成果。作者的研究领域为廉政法治与基层治理。

本文的研究主题属于法学与社会学、公共管理学的交叉领域,聚焦于“农村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其学术背景源于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乡村振兴的战略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4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之后,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中国城乡发展不均衡,农村地区的法治文化发展相对滞后于城市。传统的“熟人社会”结构与现代法治观念之间存在张力,农村“空心化”与精神文化生活相对匮乏等问题,使得农村基层法治文化建设成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实现乡村振兴必须面对的课题。作者旨在通过聚焦经济发达但城乡融合问题同样存在的苏南农村地区,进行深入的实践考察,揭示当前农村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障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系统性的路径优化方案,以期为全国农村地区的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本文并非基于量化实验的实证研究报告,而是一项以质性研究方法为主的实证调查研究与理论分析。其详细的工作流程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文献综述与理论框架构建。 研究首先对“法治文化”的国内研究现状进行了系统评析。作者利用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以“法治文化”为主题词进行检索,梳理了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依法治国方略提出后该领域的研究脉络、维度走向和主要观点。研究评析了学界对法治文化概念内涵的讨论(如刘作翔、李林、刘斌、李德顺等学者的观点),总结了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践研究(如制约因素、路径分析)以及法治文化建设的延展研究(如地域研究、城乡二元视角、跨学科视角)。通过文献梳理,作者明确了本文的研究定位:在前人基础上,聚焦农村基层,关注城乡差异、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的融合、新手段运用等问题,并提出了未来研究可关注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影响的设想。此外,作者对“法治文化”的内涵进行了界定,指出其源于“法律文化”(Legal Culture)但更侧重于当下及未来的价值构建,是蕴含民主、人权、平等、自由等价值的文化形态和社会生活方式,其核心是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模式。

第二步:确定研究对象与调研设计。 研究选取江苏省南部(苏南)的典型农村作为实证考察对象。具体调研地点包括苏州市、无锡市下辖的江阴市、常州市下辖的溧阳市、镇江市下辖的句容市及新区等地的若干农村基层。研究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调研方法综合运用了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以及重点深入访谈等多种形式。这种多方法结合的设计旨在从多个维度(官方视角、群体意见、个体深度体验)获取关于当地法治文化建设情况的一手资料。

第三步:实地调研与数据资料收集。 研究人员深入上述选定的苏南农村基层,通过组织与村干部、村民代表、相关工作人员的座谈会了解整体情况与官方举措;通过向村民发放调查问卷,收集关于法律知识水平、法治观念、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的量化与质性数据;通过对特定对象(如老干部、乡贤、普通村民、基层执法人员)进行重点访谈,获取更深层次、更具叙事性的个体经验和看法。同时,作为对比参考,作者在同期还通过视频访谈、网络沟通和发放问卷的方式,对中西部部分农村基层的情况进行了了解,以凸显苏南地区的特点与可借鉴性,并认识到其经验难以简单复制的现实。

第四步:调研资料分析与问题提炼。 在获取大量一手和二手资料后,作者进行了系统的归纳与分析。分析并未采用复杂的统计模型,而是基于调研内容进行定性归纳和理论阐释。分析聚焦于两个方面:一是总结苏南农村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特点;二是深入剖析其面临的障碍与问题。现状分析从参与主体、外部保障和建设形式三个维度展开;障碍分析则从法律知识普及、法治思维形成、法治信仰建立三个层面进行深度挖掘。

第五步:提出路径优化建议。 基于理论框架和实地考察发现的问题,作者结合国家政策导向和学术理论,提出了系统性的、针对农村基层的法治文化建设路径优化方案。这些建议旨在回应农村社会的特点、变革和需求。

本研究的主要结果体现在对苏南农村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现状的立体刻画和对存在障碍的深刻揭示上:

关于现状的结果表明: 1. 参与主体多元化但结构单一。 活跃主体除政府和群众外,民营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如普法艺术团)也成为重要参与者,形成了多元共建的格局。然而,参与活动的人员结构呈现“老龄化”特征,60岁以上人群比例高,导致活动开展活力和覆盖面受限。 2. 外部保障相对雄厚。 得益于苏南农村强大的集体经济和财政实力,法治文化建设拥有专项或可列支的充足经费。这使得硬件投入(如法治文化公园、培训中心)和软件活动有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这是许多中西部农村难以比拟的优势。 3. 建设形式多样且富有创新。 除了普法教育、宣传等常规动作,苏南农村探索出许多新颖有效的方式。例如,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利用历史名人资源建立“冯梦龙廉政文化培训中心”,进行实景与数字化结合的廉政法治教育;此外,“法治议事厅”、“法治+文旅”、“法治+红色历史”、“沉浸式体验”等模式也被广泛应用,增强了法治文化建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关于障碍的结果揭示出三个逐层递进的严峻问题: 1. 法律知识普及仍不够深入,这是基础性障碍。 普通村民的法律知识零散、感性,缺乏系统性,对与日常生活较远的法律了解甚少,且存在概念混淆(如分不清“违法”与“犯罪”)。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干部法治意识薄弱,存在“法治是虚事”的错误认识。法治教育本身也存在形式单调、内容脱离地气、教育者素质有待提高、受众人群窄化(主要针对老年人)等问题。 2. 法治思维有待形成,这是关键性障碍。 调研发现,许多村民在心理上对法律有疏离感,认为法律与己无关;在生活中遇到纠纷时,更倾向于依赖人情、找“乡贤”调解,而非选择法律途径,而“乡贤”的调解方式也常与现代法治的程序正当性相悖;少数基层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简单粗暴、背离法治原则的行为。这显示法治理念并未真正内化为行为准则。 3. 法治信仰亟待建立,这是根本性障碍。 首先,法律存在被异化为谋利工具的现象,部分知晓法律知识的村民可能滥用权利、以“举报”相威胁。其次,部分村民缺乏通过理性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的习惯,“信访不信法”、“把事情闹大”的思维依然存在。最后,少数农村基层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严重损害了法律在村民心中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导致对法治的信任危机,这极大地动摇了法治信仰的根基。

这些结果层层递进:知识普及不足阻碍了法治思维的形成,而法治思维的缺失又使得真正的法治信仰无从建立。同时,外部保障的优势(如资金)并未完全转化为内在的法治认同(如信仰),这凸显了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在“软件”(观念、思维、信仰)层面上面临的挑战比“硬件”层面更为艰巨。这些详实的调研结果为后续提出有针对性的优化路径提供了直接依据。

基于研究发现,本文提出了系统化的农村基层法治文化建设路径优化方案,其核心结论与价值如下: 1. 结论一:法治文化建设必须与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深度融合。 不能将现代法治文化与农村传统习俗简单对立,而应寻找两者的契合点。例如,利用“家风”、“家训”等形式承载和传播法治理念,使法治教育更接地气、更易接受。这体现了法治文化建设的本土化与适应性原则。 2. 结论二:必须推动党内法规(Party Regulations)与国家法律在农村基层的同频共振。 应加强农村基层对党内法规(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教育,强化农村基层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并着力提升党内法规在农村的执行力,杜绝“打折扣、搞变通”。这有助于以从严治党引领基层法治,形成示范效应。 3. 结论三:必须强化多元建设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 首先,权力部门(执政党、政府、司法)需积极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实现精准普法,并提供“零距离”法律服务。其次,推动“乡贤”群体向“新乡贤”转型升级,不仅要德高望重,更要具备法治素养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吸引更多本土或外来人才加入。最后,鼓励社会各界(律师、高校师生、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同时激发普通村民和党员干部从接受者向践行者、示范者转变。 4. 结论四:必须提供坚实有效的外部保障。 具体包括:完善村务信息公开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对乡村行政执法活动的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打击违法犯罪,规范权力行使;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村容村貌整治,打造实体化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营造潜移默化的法治氛围。

本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学术价值在于:它将宏观的法治文化理论与微观的农村基层实践紧密结合,通过深入的田野调查(Field Research),丰富了关于法治文化建设的实证研究案例,特别是提供了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的样本;研究从“知识-思维-信仰”三个层次系统剖析了法治文化建设的障碍,分析框架具有逻辑性和深度;提出的路径优化建议融合了文化融合、党规国法协同、主体互动、外部保障等多个维度,构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对策体系。实践应用价值在于:文章直面当前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痛点与难点,为地方政府和基层工作者提供了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借鉴。尽管研究基于苏南地区,但其发现的问题(如老龄化参与、法治信仰缺失、法律被工具化等)具有普遍性,其提出的融合、互动、保障等原则对全国农村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本研究的亮点体现在:研究视角的针对性,聚焦于“农村基层”这一治理末梢和薄弱环节;研究方法的实证性,基于长达一年半的实地调研,获取了大量一手资料,使论证扎实有力;问题分析的层次性,从表层知识普及到深层思维与信仰,层层深入,揭示了问题的复杂性;对策建议的系统性与创新性,不仅提出了融合传统文化、协同党规国法等方向性建议,还具体提出了打造“新乡贤”、推行“小微权力”清单、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法治阵地等创新性举措。此外,文章在文献综述部分提出的关于未来可关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法治文化影响的设想,也展现了前瞻性的学术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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