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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创业生态系统中多主体互动对数字创业绩效的影响——基于fsQCA方法的研究

期刊:研究与发展管理DOI:10.13581/j.cnki.rdm.20211507

关于《数字创业生态系统中多主体互动对数字创业绩效的影响——基于fsQCA方法的研究》的学术研究报告

一、 研究作者、机构及发表信息

本研究由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的马鸿佳、林樾、肖彬共同完成。研究成果以《数字创业生态系统中多主体互动对数字创业绩效的影响——基于fsQCA方法的研究》为题,发表于学术期刊《研究与发展管理》(R&D Management)2022年第34卷第3期(2022年6月)。

二、 学术研究背景

本研究隶属于创业管理与管理学交叉领域,具体聚焦于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数字创业(Digital Entrepreneurship)与数字创业生态系统(Digital Entrepreneurial Ecosystem)研究。

研究背景: 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深刻重塑全球经济格局的背景下,数字创业已成为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数字创业企业(Digital Entrepreneurial Enterprises)作为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的核心,其绩效(Digital Entrepreneurial Performance)不可避免地受到系统内其他主体互动关系的影响。然而,现有研究存在明显不足:第一,多数研究集中于企业层面,对生态系统层面的探讨有限;第二,关于生态系统如何提升创业绩效的研究相对匮乏;第三,虽有理论探讨多主体互动的重要性,但实证研究稀少,且大多关注单一主体互动的“净效应”,忽视了多主体互动可能产生的“协同效应”与“组态效应”。此外,在数字情境下,生态系统出现了数字用户(Digital Users)等新主体,其影响有待检验。

研究目的: 为了弥补上述研究空白,本研究旨在超越传统的线性因果分析,探究数字创业生态系统中,多个支持性主体(政府、合作企业、数字用户、中介机构、高校及科研机构)与核心主体(数字创业企业)之间的互动如何以不同的组合方式(即“组态”)共同影响数字创业绩效。研究试图揭示实现高数字创业绩效的多元等效路径,并识别导致非高绩效的互动模式,从而为数字创业企业在资源有限条件下优化互动策略、提升绩效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借鉴。

三、 详细研究流程

本研究采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 Fuzzy-Set 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方法,这是一种整合了定性研究与定量分析优势的组态比较技术,擅长处理多条件并发、等效因果的复杂问题。整个研究工作流程如下:

1. 理论模型构建与变量界定: * 文献梳理: 研究者首先系统梳理了数字创业企业、数字创业生态系统、生态系统主体构成以及多主体互动与绩效关系的相关文献。基于此,将数字创业生态系统中的主体界定为核心主体(数字创业企业)与五大支持性主体(政府、合作企业、数字用户、中介机构、高校及科研机构)。 * 理论模型: 构建了以五大支持性主体互动为前因条件、以数字创业绩效为结果变量的理论模型(如图1所示)。核心论点在于,数字创业企业需根据自身战略选择最优的主体互动组合,而非与所有主体保持高强度互动。

2. 研究设计与数据收集: * 样本选择: 研究根据《2021中国数字经济城市发展白皮书》,在全国40个数字经济一线、新一线及二线城市中,筛选符合“运用数字技术作为商业模式创新核心、提供数字产品或服务、商业模式部分或全部数字化”三个条件的数字创业企业作为研究对象。 * 问卷调研: 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向目标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发放问卷。问卷采用成熟量表,并依据中国情境和研究对象进行了适当修正,所有构念均采用李克特5点量表测量。调研共发放问卷554份,回收有效问卷372份,有效回收率为67.15%。样本特征显示,企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53.8%)、计算机业(16.4%),成立时间多在3-8年(88.9%),规模多在100人以上(71.5%),以私有企业为主(43%)。

3. 测量与信效度检验: * 测量工具: 前因条件(五大互动路径)和结果变量(数字创业绩效)均采用已验证的成熟量表进行测量。例如,“数字创业企业—合作企业”互动测量了长期规划、产品规划、技术/培训合作等方面;“数字创业绩效”则用市场规模、扩张性、市场地位等成长性指标衡量。 * 检验过程: 使用SPSS 19和Mplus 8.3软件进行信度和效度检验。结果显示,所有量表的Cronbach’s α值均大于0.7,组合信度(CR)均大于0.7,平均方差萃取量(AVE)均大于0.5,KMO值为0.887,Bartlett球形检验显著,表明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收敛效度,适合进行进一步分析。

4. 数据处理与fsQCA分析: * 数据校准: 这是fsQCA的关键步骤,将原始李克特量表数据转换为0到1之间的模糊集隶属度。研究者根据数据分布特征(数据集中在3以上),将每个条件(前因与结果)的三个校准锚点分别设定为案例数据的下四分位数(完全不隶属)、中位数(交叉点)和上四分位数(完全隶属)。 * 必要条件分析: 使用fsQCA 3.0软件首先检验单个前因条件是否为产生高数字创业绩效的必要条件。分析发现,所有条件的一致性水平均低于0.9的阈值,这意味着不存在任何一个单一的强互动关系是产生高绩效的必要条件。 * 组态分析(充分条件分析): 这是核心分析步骤。研究者将频数阈值设为4,一致性阈值设为0.8,PRI一致性设为0.7,分别分析导致高数字创业绩效非高数字创业绩效的前因条件组态。通过对比中间解与简约解,区分出组态中的核心条件(对结果产生关键影响)和边缘条件(起辅助作用)。

四、 主要研究结果

本研究的主要发现体现在对高绩效与非高绩效组态的识别与解读上。

1. 产生高数字创业绩效的多主体互动组态(四条路径): * 组态H1:合作企业驱动型。 无论与政府、数字用户的互动强弱,只要数字创业企业与合作企业保持强互动,同时弱化与中介机构、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互动,即可实现高绩效。这表明,对于某些企业而言,深度嵌入业务合作网络,直接从合作方获取资源和市场协同能力,可以替代中介的知识桥梁作用和高校的研发支持作用,从而实现资源聚焦和效率最大化。核心条件:强“合作企业”互动;边缘条件:弱“中介机构”、“高校及科研机构”互动。一致性:0.901。 * 组态H2:中介机构助力下高校及科研机构驱动型。 无论与合作企业的互动强弱,当数字创业企业与高校及科研机构保持强互动(核心条件),并与中介机构保持强互动(边缘条件),同时弱化与政府、数字用户的直接互动时,能产生高绩效。这条路径强调“知识创造+转化服务”的组合。高校及科研机构提供创新源泉,而中介机构则帮助企业对接资源、降低交易成本,将知识成果高效转化为商业价值,使得企业自身无需过度直接对接政府与用户。核心条件:强“高校及科研机构”互动;边缘条件:强“中介机构”互动,弱“政府”、“数字用户”互动。一致性:0.919。 * 组态H3:数字用户主导下合作企业驱动型。 无论与政府、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互动强弱,数字创业企业与数字用户保持强互动(核心条件),并与合作企业保持强互动(边缘条件),同时弱化与中介机构的互动,可以提升绩效。该路径以市场(用户)需求为导向,但认识到单一企业难以满足多变多样的用户需求,因此需要联合合作企业共同响应用户,形成价值共创网络。合作网络的存在同样降低了对中介机构的依赖。核心条件:强“数字用户”互动;边缘条件:强“合作企业”互动,弱“中介机构”互动。一致性:0.932。 * 组态H4:合作企业与高校及科研机构双元驱动型。 无论与数字用户、中介机构的互动强弱,数字创业企业同时与合作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保持强互动(均为核心条件),并弱化与政府的互动,有利于绩效提升。此路径聚焦于“产学合作”。企业通过高校获得前沿知识,通过与产业链上的合作企业整合资源,共同实现科研成果的产业化与商业化。此过程中,政府的宏观间接调控作用相对不显著。核心条件:强“合作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互动;边缘条件:弱“政府”互动。一致性:0.915。

这四个组态的整体一致性为0.879,覆盖度为0.408,表明它们是产生高数字创业绩效的充分条件,且能解释相当一部分案例。

2. 产生非高数字创业绩效的多主体互动组态(两条路径): * 组态NH1: 当企业同时与政府、合作企业保持强互动,但与数字用户、中介机构保持弱互动时,会导致非高绩效。这揭示了资源分散的风险:初创企业资源有限,若过度投入与政府的互动,可能回报不及付出,导致剩余资源不足以支撑与合作企业的深度协同,同时忽略了市场(用户)和中介的支持,最终绩效不佳。 * 组态NH2: 当企业仅与数字用户保持强互动,但弱化与合作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的互动时,也会导致非高绩效。这说明,即便抓住了市场需求,但如果缺乏来自合作企业的资源协同或来自高校的创新能力支持,企业无法将市场需求转化为有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难以实现价值创造。

这两条非高绩效路径与前述四条高绩效路径形成了非对称关系,即导致高绩效的组态条件并非简单地是导致非高绩效条件的反面,这凸显了多主体互动组合的复杂性与系统性。

3. 稳健性检验: 通过提高案例频数阈值和PRI一致性阈值进行检验,产生的组态结果基本保持一致,证明了研究发现具有稳健性。

五、 研究结论与价值

结论: 本研究证实,在数字创业生态系统中,不存在单一、普适的“最优”互动模式。实现高数字创业绩效存在多条等效路径(四种组态),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禀赋和发展战略,选择聚焦于“合作企业网络”、“高校知识转化+中介服务”、“用户需求导向+合作网络”或“产学合作协同”等不同主导逻辑的互动组合。同时,研究也警示了两种可能导致绩效不佳的互动组合:一是资源分散于政府和合作企业但忽视市场和中介;二是仅关注用户需求而忽视创新与协同能力的构建。

价值: * 理论价值: ①突破了以往研究多关注单一主体“净效应”的局限,从组态视角揭示了多主体互动的协同效应与等效路径,打开了数字创业生态系统中提升绩效的“黑箱”。②将数字用户这一数字情境下的新主体纳入生态系统互动分析框架,丰富了数字创业理论。③采用fsQCA方法,为研究创业生态系统等复杂因果问题提供了方法论的示范。 * 实践意义: ①为数字创业企业,特别是资源有限的初创企业,提供了清晰的战略地图。企业无需追求与所有主体建立强联系,而应诊断自身所属类型,选择并深耕其中一条或几条适配的互动路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②对政策制定者和生态系统构建者(如园区管理者)有启示意义:应提供多元化的支持路径,鼓励不同主体根据自身角色形成有效的互动组合,而非推行单一的支持模式。

六、 研究亮点

  1. 研究视角新颖: 首次系统地从组态视角(Configurational Perspective)探究数字创业生态系统多主体互动对绩效的复杂影响,揭示了实现高绩效的多元路径及路径间的非对称性。
  2. 方法论适用性强: 精准地运用fsQCA方法处理“多条件并发因果”和“等效性”问题,有效揭示了传统回归方法难以发现的互动组合模式,增强了结论的解释力。
  3. 研究结论具有重要启示: 明确否定了“与单一主体强互动即能成功”或“互动对象越多越好”的简单思维,提出了“选择性聚焦”和“组合匹配”的核心战略思想,对创业实践具有直接的指导价值。
  4. 实证基础扎实: 基于对中国40个城市372家数字创业企业的大样本调研数据,结论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和可信度。

七、 其他有价值内容

研究在讨论部分结合组态分析结果,援引了微软(合作企业驱动型)、北京人人众包科技(中介助力下高校驱动型)、海尔(数字用户主导下合作企业驱动型)、凤凰数字媒体(产学合作双元驱动型)等实际案例对四种高绩效路径进行了生动阐释,增强了理论发现与现实世界的连接,使得研究结论更加丰满和易于理解。同时,研究也坦承了局限性(未探讨支持性主体之间的互动),并指出了未来研究方向(可采用多案例研究深入剖析主体间的联动效应),体现了研究的严谨性与开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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