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于2016年的《Review of European, Comparative &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期刊。作者为Sander Chan(德国发展研究所/Deutsches Institut für Entwicklungspolitik, DIE)、Clara Brandi(德国发展研究所/DIE)和Steffen Bauer(德国发展研究所/DIE)。文章的核心议题是探讨在《巴黎协定》达成后,如何将跨国气候行动(transnational climate action)与国际气候治理体系(international climate governance)更有效地协调与整合,以实现全球气候目标。
文章的主要论点与论述结构
文章的核心论点是:跨国气候行动已成为全球气候治理中一个可辨识的独立领域,其与以国家为中心的国际气候治理(intergovernmental sphere)可以且应当相互强化(mutually reinforce)。《巴黎协定》的成果,特别是其中关于增强2020年前行动的决议,为这种相互强化提供了迄今为止最全面的框架基础,但仍未达到一个真正“综合性框架”(comprehensive framework)的标准。文章旨在评估《巴黎协定》在构建跨国气候行动治理框架方面的成就与不足,并为未来的行动议程提出建议。
主要观点及其论证
1. 跨国气候行动的兴起及其与国际气候治理的关系演变 文章首先阐述了全球气候治理日益复杂化的背景。除了《京都议定书》引入的市场机制外,制度碎片化和对气候问题与可持续发展关联性的认识加深,共同催生了大量非国家及次国家行为体(如城市、企业、投资者、公民社会组织)参与的跨国气候行动。这些行动以伙伴关系、网络和俱乐部等形式存在,构成了一个超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正式政府间谈判的治理领域。
文章指出,学术界对此有两种主要看法:一种观点认为这种多中心、碎片化的治理模式优于单一、自上而下的模式;另一种观点则主张将非国家和次国家行为体更紧密地整合进UNFCCC框架。文章作者倾向于后者,认为两者可以相互强化:一方面,跨国行动可以补充政府努力的不足,帮助弥合全球排放差距;另一方面,不加协调的跨国行动也可能导致治理碎片化、效率低下、责任转移(“漂绿”风险)等问题。因此,需要一种“协调”(orchestration)或“对齐”(alignment)机制,将跨国行动与国际气候目标联系起来。
2. “通往巴黎之路”:跨国气候行动的动员与整合努力 文章回顾了在巴黎气候大会(COP21)前,国际社会为动员和整合跨国气候行动所做的系列努力。这些努力旨在展示广泛的社会支持、激励实际行动、并为政府提供可推广的解决方案。关键举措包括: * 技术专家会议(Technical Expert Meetings, TEMs): 在德班平台特设工作组(ADP)下设立,为谈判者与非国家专家提供了交流经验的罕见接口。 * “变革动力”(Momentum for Change)倡议: 由UNFCCC秘书处发起,旨在展示全球范围内的创新解决方案。 * 2014年联合国气候峰会: 动员了政府、金融、商业和民间社会领袖,宣布了50多项跨国气候行动承诺。 * 非国家行为体气候行动区(Non-state Actor Zone for Climate Action, NAZCA)平台: 在COP20上由秘鲁政府与UNFCCC秘书处共同发起,用于展示企业、城市、地区及投资者的气候行动承诺。 * 利马-巴黎行动议程(Lima-Paris Action Agenda, LPAA): 由秘鲁和法国COP主席国等共同推动,旨在为雄心勃勃的国家目标和非国家行为体在2020年前的行动建立势头。
文章认为,这些努力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舆论声势,展示了大规模的基层行动,可能对巴黎谈判的最终成果产生了积极影响。
3. 巴黎成果评估:成就与构建的“框架” 文章详细分析了COP21的成果,特别是《巴黎协定》及与之相关的第1/CP.21号决定。作者指出,《巴黎协定》本身对非缔约方行为体的作用着墨不多,但相关决定文件则提供了更具体的安排,主要涉及“加强2020年前行动”部分。文章将这些安排视为构建跨国气候行动治理框架的“基石”(building blocks),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评估: * 强化非国家行为体与政策制定者的接口: 决定将2014年启动的减缓技术审查进程(Technical Examination Process on Mitigation, TEP)延长并强化至2020年,并启动专门的适应技术审查进程(TEP on Adaptation)。TEP及TEMs被视为连接跨国行动与多边治理的关键机制。UNFCCC秘书处被要求以用户友好的形式总结技术方案,供政策制定者参考。 * 对减缓以外气候行动的更广泛认可: 决定强调了自愿减缓行动的环境价值及其对适应、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协同效益,并启动了专门的适应TEP,纠正了此前讨论中的不平衡。 * 提升非国家和次国家行为体的可见度: 决定鼓励在NAZCA平台上注册更多行动,并规定在2020年前的每次COP会议期间举办高级别活动,以展示政策选项和行动,并宣布新的或强化的气候行动。 * 持续努力和扩大气候行动规模: 决定设立了“高级别倡导者”(High-level Champions)一职(由连续的COP主席国任命),其职责是召集年度高级别活动、吸引各方参与、推动自愿倡议,并指导UNFCCC秘书处组织TEMs。这被视为将行动议程制度化的一个小步骤。
4. 对巴黎成果的批判性审视:挑战与机遇 文章在肯定巴黎成果进步的同时,也指出了其作为“综合性框架”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 * 提升可见度的局限性: 鼓励在NAZCA注册行动可能带来数量增长,但缺乏注册指南和条件可能导致承认不够雄心勃勃的行动,存在“漂绿”风险,损害非国家参与的可信度。 * 对“有效性”的理解模糊: 高级别活动旨在展示进展,但缺乏对“进展”或“有效性”的共识定义和评估流程。行动展示可能受政治筛选和选择偏见影响,而非基于绩效评估。 * 激励措施不明确: 非国家行为体注册其行动的动机不清晰。虽然可能获得正面曝光,但他们可能对与国际气候机制更紧密的联系不感兴趣,或更倾向于在国家或地方层面进行更有效的接触。许多承诺是通过ICLEI、CDP等现有数据平台批量导入的,而非个体利益相关者主动注册。 * 与政策制定者的接口有限: TEMs主要在国际谈判期间举行,限制了政府代表的参与。虽然决定提到了区域活动的可能性,但如何根据不同地区、国家类型和议题领域定制本地和国内参与模式,仍有待观察。 * 维持巴黎后的势头: 尽管LPAA被延长至2020年,并通过高级别倡导者改善了连续性,但行动议程的持续性仍面临挑战。高级别倡导者需在不同合作伙伴(如UN秘书长、COP主席国、UNFCCC秘书处)之间分配精力,且联合国和UNFCCC秘书处的领导层变动也可能影响议程的连续性。
文章进行了一项中间评估,认为巴黎成果在提升跨国气候行动的认可度和可见度、战略性地连接“最佳实践”与政策制定者、以及通过制度安排(高级别倡导者)改善长期一致性方面取得了进展。然而,它缺乏对整体进展的审查(如对照全球减排差距或适应资金缺口)、评估具体行动的方法、以及确保实施透明度的细节。因此,巴黎成果只是部分满足了“综合性框架”的标准。
5. “巴黎之后之路”:潜力与优先事项 文章展望了巴黎后时代跨国气候行动的前景,并提出了一个更长期行动议程的优先事项: * 对减缓和适应的潜在贡献: 从理论上(ex ante)看,非国家行为体(特别是基于部门的倡议)的减排潜力巨大,足以弥合全球排放差距。LPAA和联合国气候峰会下的倡议也展现了良好的开端,吸引了广泛的行为体,并与发展中国家的需求有所结合。然而,实际贡献往往低于预期,许多行为体的主要动机可能是公共关系而非实现气候目标。文章引用的一项评估显示,在2014年气候峰会上宣布的承诺中,约三分之二在一年后已开始实施步骤,但这并不保证能产生预期的行为和环境影响。 * 主要挑战: 缺乏明确的目标以及监测、报告和核证(MRV)标准,是评估非国家行动贡献的主要障碍。例如,C40城市网络成员使用的目标雄心、基准年和目标年份各不相同。没有有效的跟踪,就难以确保具体和可归因的影响。 * 长期行动议程的四大优先事项: 1. 从宣言转向实施: 许多气候行动在计划活动或承诺资源方面不够具体,需要可操作的计划,否则可能沦为“纸老虎”。 2. 更好地追踪气候行动: 这需要开发适当的方法学,以准确捕捉不同类型气候行动的贡献。 3. 与研究界和分析人员更紧密地合作: 研究界可以在(联合)追踪气候行动方面发挥作用,例如借鉴“气候行动追踪”(Climate Action Tracker)跟踪政府减排承诺的模式。 4. 促进国家和区域气候行动议程: 在区域和国家层面开展类似TEP/TEMs的进程,将有助于更好地将气候行动与国家自主贡献(NDCs)联系起来,并与更广泛的可持续发展议程(如2030年议程)保持一致。
文章的意义与价值
本文的价值在于它对《巴黎协定》背景下跨国气候行动治理进行了及时、系统且批判性的学术分析。它并非简单地赞扬非国家行为体参与的增加,而是冷静地评估了国际气候治理体系为整合这一新兴力量所构建的制度框架的成就与局限。文章将理论探讨(如“协调”、“相互强化”)与对具体政策进程(如NAZCA、TEP、LPAA、高级别倡导者)的细致分析相结合,为理解后巴黎时代全球气候治理的复杂动态提供了清晰的路线图。
文章明确指出,尽管巴黎成果在制度化和提升能见度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但要实现跨国行动与国家行动的真正协同增效,仍需在行动有效性评估、透明度、激励相容以及与国家政策的衔接等深层次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文章提出的四大优先事项为政策制定者、研究者和实践者指明了未来努力的方向。它强调,一个成功的后巴黎框架必须超越单纯的“展示”,转向确保承诺的落实、贡献的可测量以及与国际和国家目标的实质性对接,从而真正发挥跨国气候行动在弥合雄心与行动差距方面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