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社会科学》2014年第1期学术报告:庄子与康德的“是非”观比较及周公天命观研究
本文刊载于《甘肃社会科学》2014年第1期,探讨了两大核心主题:一是中西方哲学中庄子与康德关于“是非”(truth and error)认知的对比;二是周公天命观(Mandate of Heaven)的历史演进及其政治实践意义。全文以哲学思辨与历史分析相结合,呈现出跨文化、跨学科的学术深度。
1. 庄子的“是非”观
庄子在《齐物论》中提出“师是而无非,师治而无乱”的批判,认为固执己见会导致“道亏”。其核心观点包括:
- 知识的局限性:人类对“是非”的判定受限于语言和认知框架(如“成心”),过度坚持一种观点会偏离“道”。
- 相对性:“是”与“非”的界限模糊,若强行区分(“是非之彰”),反而违背自然之理(“天地之理,万物之情”)。
2. 康德的真理与错误理论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与《逻辑学讲义》中系统探讨了真理与错误的根源:
- 知识的两大来源:感性(sensibility)不产生判断,故无错误;知性(understanding)遵循自身规律,亦无错误。
- 错误的产生:仅存在于判断(judgment)中,因感性对知性的“不自觉影响”,导致主观与客观依据混淆。
- 真理的普遍性:真理需通过“他人判断的调和”检验,但主观感受(如时空直观)的多样性使绝对真理难以确定。
3. 比较与对话意义
两者均以“判断”作为“是非”的基础,但论证路径不同:
- 庄子:从语言局限性和“不知”出发,否定绝对真理的可能性。
- 康德:从主体认知结构(如感性直观的多样性)论证知识的边界。
共同启示在于:对话与尊重他人观点(如康德的“自己思维—为他人思维—一致性思维”三原则)是减少错误的途径。
周公的天命观是周代政治哲学的核心,通过《尚书》中的《康诰》《召诰》等文献展开,包含以下层级:
1. 天意与政权合法性
- 意志性天命:以“天乃大命文王”(《康诰》)解释周代殷的合法性,强调天命可变(“惟命不于常”)。
- 现实策略:通过占卜和“天威”震慑反对势力(如平定“三监之乱”时),同时将武力征伐归为“天罚”。
2. 天命与人德的关联
- 民情即天命:提出“天畏裴忱,民情大可见”(《康诰》),将天命落实到“疾敬德”“保民”等具体德政。
- 历史教训:夏商灭亡因统治者失德(“不敬厥德”),周需以“明德慎罚”巩固统治。
3. 制度化实践
周公将天命观转化为三项制度:
- 立子立嫡制:终结殷商“兄终弟及”的混乱,确立宗法继承秩序。
- 庙数制:通过祭祀强化道德认同。
- 同姓不婚制:扩大政治联盟,形成“道德之团体”。
历史意义:
周公通过“以德配天”将神权政治转向德治,奠定儒家政治伦理基础。其天命观的创新在于:
- 天命内容具体化:德政(如保民)成为天命的标准。
- 制度保障:礼乐制度(如嫡长子继承)为“德治”提供操作性框架。
本文的学术贡献在于:
- 哲学层面:深化对“是非”本质的理解,突破单一文化视角。
- 历史层面:揭示周公如何通过天命观重构政权合法性,影响中国政治传统。
(注:原文作者及机构未明确标注,仅显示期刊信息;注释与文献引用详见原文doi:10.15891/j.cnki.cn62-1093/c.2014.0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