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上海师范大学心理系和南京邮电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的李明平(Mingping Li)、上官辰雨(Chenyu Shangguan)、石胡青(Huqing Shi,通讯作者)和卢家楣(Jiamei Lu,通讯作者)共同在心理学知名期刊 Frontiers in Psychology 上发表了一项原创性研究,题为《“注视之眼”激发第三方惩罚:眼睛中情绪的作用》(“Watching Eyes” Triggers Third-Party Punishment: The Role of Emotion Within the Eyes),该文章于2021年7月15日正式发表。
研究背景与目标
本研究的核心科学领域是社会心理学、行为经济学与道德心理学的交叉领域,尤其关注亲社会行为(pro-social behavior)、社会规范(social norm)和声誉机制(reputation mechanism)。研究者旨在探讨一个长期引人关注的现象——“注视效应”(watching eyes effect),即在环境中呈现眼睛或类似眼睛的图像会促使人们改变自身行为,使其更加符合社会规范或表现出更多的亲社会行为。大量的研究发现,注视线索能够促进合作、捐赠等行为。然而,这些效应并不稳定,在不同的情境和操作方式下结果存在不一致。本研究试图将这一经典效应拓展到一个更具代价性的行为领域——第三方惩罚(third-party punishment, TPP)。
第三方惩罚是指,当个体目睹他人违反社会规范(如不公平分配)时,即使自身利益未受损且惩罚行为需要付出个人成本(如金钱、时间),个体仍可能选择惩罚违规者的现象。这种行为在维持人类社会大规模合作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主流解释认为,第三方惩罚的动机之一是声誉建设:惩罚者通过惩罚行为向他人(“观众”)传递自己是公平、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的信号,从而在未来获得更多合作机会。
基于此,本研究提出了两个核心问题:第一,注视线索(眼睛图片)是否能够促进第三方惩罚?第二,眼睛中蕴含的情绪(如积极的快乐与消极的愤怒)是否会对这种“注视效应”产生不同的调节作用?具体而言,研究者提出了两个假设:(1)假设一:与中性控制图像相比,出现注视线索会增加第三方对不公平分配者的惩罚;(2)假设二:相比蕴含积极情绪(快乐)的眼睛,蕴含消极情绪(愤怒)的眼睛会引发更强烈的第三方惩罚。
详细研究流程与方法
本研究通过两个精心设计的实验来验证上述假设。两个实验均采用了修改版的第三方独裁者游戏(third-party dictator game, TP-DG)作为核心行为范式。在游戏中,被试C作为第三方,会首先看到“提议者A”如何将100个代币在A自己与“接受者B”之间进行分配(从公平的50:50到完全自私的100:0不等)。随后,C需要决定是否花费自己的15个代币去惩罚A,如果选择惩罚,则A将损失三倍的代币(45个)。这构成了一个典型的“代价性惩罚”情境。实验的关键操作在于,在C做出惩罚决定之前,屏幕上会短暂呈现不同的视觉刺激。
实验一:验证注视效应的存在
研究对象与样本:研究者招募了56名大学生,因数据存储问题,最终有效样本为55人(女性40人,男性15人),平均年龄23.28岁。所有被试均为右利手,视力或矫正视力正常。
实验材料:从中国面孔情绪图片系统(Chinese Facial Affective Picture System, CFAPS)中选取了6张中性情绪面孔,裁剪出眼部区域作为“眼睛线索”。控制刺激为云朵图片。通过前期评估,确保眼睛图片和云朵图片在唤醒度(arousal)和效价(valence)上无显著差异,排除了情绪本身的影响。
实验设计与流程:实验采用2(线索类型:眼睛图片 vs. 云朵图片)× 6(不公平程度:50:50 到 100:0)的被试内设计。实验程序为:首先呈现500毫秒的注视点,然后呈现提议者A和接受者B的匿名头像1000毫秒。接着,呈现分配方案(例如“90:10”)。之后是关键阶段:屏幕上出现眼睛图片或云朵图片,同时下方呈现选择按键(“F”键惩罚,“J”键不惩罚),被试需做出反应。最后,呈现各方所得代币结果1000毫秒。每个实验包含72个试次,按线索类型分为两个区块。被试被告知最终报酬与游戏中节省的代币数量相关(实际所有被试均获得固定报酬,以避免金钱动机的干扰)。每个区块结束后,被试需要报告他们是否注意到了眼睛图片(操纵检验)。实验持续约15分钟。
数据与分析方法:主要分析方法是二元逻辑回归,以惩罚决策(是/否)作为因变量,以线索类型、不公平程度、性别作为预测变量。此外,使用非参数检验比较不同条件下惩罚决策的百分比。
实验二:探究眼睛情绪的作用
研究对象与样本:新招募40名大学生,其中1人因猜出实验目的而被排除,最终有效样本为39人(女性28人),平均年龄23.0岁。
实验材料:从CFAPS系统中选取并裁剪出两类情绪眼睛图片:积极情绪(快乐)和消极情绪(愤怒),各6张。通过前期评分,确认这两类图片在效价上存在显著差异(快乐>愤怒),而在唤醒度上无显著差异,确保了情绪操纵的有效性。
实验设计与流程:实验采用2(眼睛情绪:积极 vs. 消极)× 6(不公平程度:50:50 到 100:0)的被试内设计。实验流程与实验一类似,唯一的区别是将实验一中的“眼睛vs.云朵”替换为“快乐眼睛 vs. 愤怒眼睛”。实验共包含300个试次,分为5个区块进行。
数据与分析方法:同样采用二元逻辑回归分析惩罚决策,预测变量为情绪类型、不公平程度和性别。
主要研究结果
实验一结果: 1. 操纵检验成功:被试报告对眼睛图片的注意程度显著高于量表中间值,说明眼睛线索被有效感知。 2. 不公平程度的主效应:正如预期,随着分配方案变得越不公平(从50:50到100:0),第三方选择惩罚的比例显著增加。这复制了经典第三方惩罚研究的结果,验证了实验范式的有效性。 3. 注视效应的主效应与交互作用:总体而言,在眼睛图片条件下,被试的惩罚决策比例(63%)显著高于控制图片条件(48%),支持了假设一。然而,二元逻辑回归分析显示,线索类型的主效应并不显著,但线索类型与不公平程度存在显著的交互作用。具体而言,眼睛线索对惩罚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分配方案为60:40、70:30和80:20这三种中等不公平程度的情况下。在完全公平(50:50)或极端不公平(90:10, 100:0)的情况下,眼睛线索没有显著影响。研究者解释,前者是因为没有惩罚的理由,后者则可能出现了“天花板效应”——因为不公平感太强,即使在控制条件下惩罚率也已经很高,眼睛线索的促进作用难以显现。 4. 结果的意义:实验一首次证实了“注视效应”可以延伸到第三方惩罚这一领域。即使惩罚行为需要付出个人成本,且决策者本身并非不公平分配的受害者,仅仅是感觉到被“注视”,就能促使人们更愿意为维护公平规范而付出代价。这为第三方惩罚的声誉动机理论提供了直接的实验证据。
实验二结果: 1. 不公平程度的主效应:再次确认,不公平程度越高,惩罚率越高。 2. 眼睛情绪的主效应:消极情绪(愤怒)眼睛条件下的惩罚率(45%)显著高于积极情绪(快乐)眼睛条件下的惩罚率(33%)。二元逻辑回归显示,情绪类型的主效应非常显著,且相比于积极眼睛,消极眼睛下被试惩罚的可能性是前者的2.55倍。这一结果有力地支持了假设二。 3. 性别与情绪的交互作用:研究发现存在显著的性别×情绪交互作用。简单效应分析表明,男性在消极眼睛条件下比女性表现出更强的惩罚倾向。研究者推测,这可能是因为愤怒情绪更容易激发男性的愤怒或攻击性反应。 4. 结果的意义:实验二的发现是本研究最重要的创新点之一。它表明,“注视效应”并非简单地由“被观察感”驱动,眼睛区域所传达的情绪信号在其中起着关键的调节作用。特别是,传达消极评价(如愤怒、指责)的眼睛信号,比传达积极评价的眼睛更能激发观察者实施惩罚。这为“注视效应”研究领域内不一致的发现(有些研究发现有效,有些无效)提供了一个潜在的解释方向:不同研究中使用眼睛刺激的情绪属性可能是导致结果差异的一个重要变量。
研究结论与价值
本研究得出两个核心结论:第一,眼睛线索能够触发并增强第三方惩罚行为;第二,这种“注视效应”的强度受到眼睛中情绪的影响,消极情绪(愤怒)的眼睛比积极情绪(快乐)的眼睛更能促进惩罚。
本研究的科学价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理论贡献: * 拓展了“注视效应”的边界:将这一效应从传统的低成本亲社会行为(如合作、捐赠)推广到需要付出个人代价的第三方惩罚行为,加深了我们对社会观察如何影响人类复杂社会决策的理解。 * 深化了对第三方惩罚动机的理解:为声誉机制和“信号传递”理论提供了新颖的实验证据。研究结果表明,即使在匿名、虚拟的情境下,仅仅是象征性的“观察者”(眼睛图片)存在,就能激活人们对自身声誉的关注,从而做出符合社会规范(维护公平)的惩罚行为。 * 揭示了情绪线索在社会规范执行中的关键作用:首次系统考察并证实了眼睛情绪信息对注视效应的调节作用。研究指出,人们不仅对“是否被观察”敏感,更对“观察者可能持有的态度(尤其是负面评价)”高度敏感。这支持了“坏名声比好名声影响更大”的心理学观点,即人们更倾向于避免负面评价,而非单纯追求正面评价。 * 为解释“注视效应”研究的不一致性提供了新视角:研究提出,未来在探究注视效应时,必须考虑所使用眼睛刺激的社会情绪属性,这可能是调和以往矛盾发现的关键。 2. 应用价值: * 社会治理与道德教育:研究启示,在公共空间(如社区、网络环境)中,通过适当设计象征“监督”和“规范”的视觉线索(尤其可能隐含对违规行为“不赞同”意味的线索),可能有助于促进人们自发维护社会规范,抑制不道德行为。 * 组织管理:在团队或组织内营造一种“公平被关注、违规将受责”的透明氛围,可能比单纯倡导积极价值观更能有效促进成员间的公平行为和相互监督。
研究亮点与创新
其他有价值的讨论与局限
研究者在讨论部分也指出了本研究的局限性:首先,在第三方面临规范违反时,除了惩罚违规者,还可以选择帮助受害者。本研究仅关注了惩罚行为,未来可探讨注视效应对第三方帮助行为的影响。其次,实验二没有设置中性情绪眼睛作为对照条件,因此“消极>积极”的效应,可能部分源于积极情绪的抑制作用,也可能源于消极情绪的促进作用,需谨慎解释。最后,人类情绪表达多种多样,未来研究可以考察更多类型的情绪(如厌恶、悲伤)眼睛的影响。
总体而言,这项研究通过精巧的实验设计,揭示了“眼睛”这一微小但强大的社会线索如何深刻地影响我们维护社会公平的意愿,并强调了其中情绪信息的关键作用。它不仅为理解人类合作与惩罚的深层次心理机制提供了新的证据,也为如何利用环境线索引导亲社会行为带来了富有启发性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