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Bernard Williams on the Human Prejudice》的学术报告
本文作者为弗吉尼亚大学的科拉·戴蒙德,发表于2018年的《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期刊。本文是一篇哲学评述性文章,聚焦于对已故著名哲学家伯纳德·威廉姆斯在其论文《人类的偏见》中所提出观点的阐释、辩护与澄清。戴蒙德的核心目标是回应并纠正对威廉姆斯该文的误解,特别是来自彼得·辛格和杰夫·麦克马汉等哲学家的批评,并在此基础上深入阐述威廉姆斯论证的结构、内涵及其与他整体伦理思想的内在关联。
论文主要论点与阐释
论点一:澄清威廉姆斯《人类的偏见》的核心论题与目标,驳斥其旨在为虐待动物行为辩护的误解。 戴蒙德开篇即指出,杰夫·麦克马汉等人误读了威廉姆斯的文章,认为威廉姆斯是在为食肉等伤害动物的行为提供论证。戴蒙德坚决反驳了这一解读。她强调,威廉姆斯的核心目标并非为任何具体的、涉及动物的实践(如吃肉、动物实验)进行辩护或谴责,而是进行一项元伦理学层面的批判。他的对手是“物种主义”这一概念本身,以及支撑这一概念指控的道德理论化思维方式。威廉姆斯要捍卫的是这样一个直觉:在道德思考中,将“是人类”这一事实本身视为一个重要的、给予特殊考量的理由,这并非一种不合理的“偏见”。他的批判矛头直指像彼得·辛格那样的“普遍道德主义者”,后者认为道德理由必须是对任何理性行动者(包括外星人)都普遍有效的、不偏不倚的(impartial)理由,而基于物种成员身份的理由是“武断的”(arbitrary),类似于种族或性别偏见。
论点二:阐释威廉姆斯对“道德相关性”与“偏见”的独特理解,揭示其与主流道德理论的根本分歧。 戴蒙德详细剖析了威廉姆斯论证的哲学基础。关键在于威廉姆斯对“道德相关性”和“偏见”有着不同于其批评者的定义。 * 道德相关性的特殊性:对于辛格等人,一个特征要成为“道德上相关的”,它必须是对任何可能的道德行动者(无论其物种)都具有理性说服力的。因此,“是人”本身不够格,必须还原为更基本的属性(如理性、感受痛苦的能力等)。威廉姆斯则反对这种“还原论”和“普遍主义”的诉求。他认为,对于人类道德行动者而言,“是人类”本身就可以是一个有效的、终极的道德理由,无需进一步的外在“辩护”或“奠基”。当我们听说有人被困火场而动员救援时,“他们是人”这个事实本身就构成了充分的理由。 * 偏见与非偏见的区分:威廉姆斯承认“人类的偏见”这个说法,但拒绝将其等同于种族主义、性别主义等应受谴责的偏见。戴蒙德指出,威廉姆斯认为真正的偏见(如种族主义)往往伴随着“虚假意识”和“自以为知道得更好”的态度。例如,历史上的殖民者或性别歧视者认为“我们”如何对待“他们”是唯一的问题,完全无视“他们”有自己的观点、能动性和反驳能力。而在人类与动物的关系中,“如何对待它们”在某种意义上确实是我们单方面要考虑的问题,因为动物无法参与到关于它们应得待遇的道德对话中来。这种不对称性构成了根本区别。因此,将物种成员身份视为重要理由,是人类道德生活形式的内在组成部分,而非基于错误信念或忽视他人视角的扭曲思维。
论点三:分析威廉姆斯“忠诚于人类”概念的意涵,澄清其并非反对动物伦理,而是划定伦理思考的框架边界。 戴蒙德重点解读了威廉姆斯在文章末尾引入的“忠诚于,或认同于,自己的物种”这一伦理概念。她强调,这不是一个为人类中心行为辩护的功利性理由,而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用以刻画我们实际道德心理和伦理生活的框架。这个概念解释了为何我们没有一个基于更“客观”属性(如智力水平)的、普适的等级体系来决定关怀的分配。 * 框架内的争议:戴蒙德通过一个精妙的类比来说明这一点。在犹太社群内部,对于以色列对待巴勒斯坦人的政策,存在激烈争论。双方都可能诉诸犹太传统和道德来支持自己的立场,一方可能指责另一方“不忠于犹太人民”。这场争论发生在“犹太传统”这个共享的框架内部。类似地,在“人类主义”或“忠诚于人类”的框架内部,关于如何对待动物(如素食主义、动物实验伦理)也存在大量合理论争。威廉姆斯并不站在这些具体争议的任何一边;他的观点是,这些争议可以在不诉诸“反物种主义”这一元伦理框架的情况下进行。反物种主义者(如辛格)的错误在于,他们试图用一套外在于并旨在取代人类中心框架的理论(普遍主义道德理论)来裁判这些争议。威廉姆斯的问题“你站在哪一边?”正是在问:你是在人类伦理生活的框架内进行批判和改良,还是根本上拒绝这个框架,站到了(想象中的)完全 impartial 的“宇宙观点”那一边?
论点四:将威廉姆斯的论证置于其整体哲学规划中,揭示其对“道德理论”和“行政理性”的批判。 戴蒙德将《人类的偏见》与威廉姆斯的代表作《伦理学与哲学的限度》紧密联系,指出前者是后者核心论点的具体应用和深化。 * 对道德理论的批判:威廉姆斯毕生批判一种主导现代道德哲学的倾向,即试图构建抽象的、体系化的、普适的“道德理论”(如功利主义、康德主义)来为我们的伦理生活提供奠基和仲裁。他认为这种理论化是“行政理性”的体现,试图用一种类似于官僚管理的、技术性的推理模式来取代厚重的、情境化的、基于历史与传统的人类伦理实践。 * 理论与偏见的虚假对立:批评者认为,若不接受道德理论,就会陷入无反思的偏见。威廉姆斯反驳说,这是一种错误的两分法。我们可以对种族主义、性别主义进行深刻而有效的批判,这种批判依赖于具体的历史分析、社会学理解、文学想象和内在的伦理反思,而无需借助那种宣称具有至高权威的、抽象的哲学理论。理论本身也是一种历史产物,反映特定时代的兴趣和思维方式,并无特权地位。 * “人类的偏见”作为案例:因此,为“人类的偏见”辩护,就是为一种非理论化的伦理理解方式辩护。它坚持认为,我们最重要的伦理概念和承诺(如对人类生命的特殊重视)的权威性,来源于它们在构成我们特定生活方式中所扮演的角色,而非来源于某种外在的、理论化的“证明”。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承诺不可批评或修正(威廉姆斯甚至提到未来人类可能采纳一种“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视角),但任何批评和修正都必须从内部发生,基于我们已有的伦理资源,而不是被一种自诩为更高级的理性法庭所强令推翻。
论文的意义与价值
科拉·戴蒙德的这篇论文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1. 阐释与澄清价值:它有力地澄清了伯纳德·威廉姆斯在《人类的偏见》中极易被误解的立场,特别是将其与为虐待动物辩护的观点划清界限,准确地将辩论定位在元伦理学和方法论层面。 2. 辩护与深化价值:文章不仅辩护了威廉姆斯的观点,而且通过细致的文本分析和概念辨析(如对“道德相关性”、“偏见”、“忠诚”的分析),以及引入历史案例(麦考利、巴林杰、李科克等人的“家长式”偏见)和当代类比(犹太社群内部争论),极大地深化和丰富了威廉姆斯的论证,使其更具说服力和清晰度。 3. 连接与整合价值:戴蒙德成功地将《人类的偏见》这篇相对晚期的文章,与威廉姆斯毕生批判道德理论、捍卫伦理生活的历史性与特殊性的核心哲学规划联系起来,展现了其思想的连贯性和深度。她揭示了威廉姆斯对“物种主义”批评的反击,本质上是对一种特定的、他认为扭曲了伦理经验的哲学理性主义形式的反击。 4. 激发后续讨论:该文明确了辩论的焦点:即关于伦理思考之本质与基础的冲突。一方是以威廉姆斯为代表的“伦理人道主义”或“反理论”立场,强调伦理的嵌入性、历史性和基于人类视角的不可避免性;另一方是以辛格等人为代表的“普遍主义道德理论”立场,追求一种超越特定视角的、基于纯粹理性或感知能力的道德规范。戴蒙德的文章为理解这场根本性的哲学分歧提供了清晰的导引。
戴蒙德的文章是一篇出色的诠释性和论辩性作品,它不仅捍卫了一位重要哲学家的观点免受粗浅误解,更深刻地揭示了当代伦理学中关于理性、偏袒、物种身份和伦理理论之角色的核心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