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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创新视域下青少年犯罪防控研究——以预防青少年重新犯罪为例

期刊: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这篇文档属于类型b:这是一篇关于社会管理创新视域下青少年犯罪防控的研究论文,属于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分析,而非单一原创研究的报告。以下是针对该论文的学术报告内容:


作者与发表信息
本文作者丛梅(Cong Mei)来自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表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research*)期刊2013年第2期。论文标题为《社会管理创新视域下青少年犯罪防控研究——以预防青少年重新犯罪为例》。

论文主题
文章以社会管理创新为背景,聚焦青少年犯罪及重新犯罪的现状与防控策略,结合实证数据与政策分析,提出完善少年司法制度、优化刑事政策等建议。


主要观点与论据

1. 青少年犯罪趋势:总量增长但占比下降

论文指出,1990-2010年间,全国刑事犯罪总量持续增长,但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总数的百分比呈现梯次性下降(从1990年的57.31%降至2010年的28.59%)。这一现象归因于两方面:
- 政策成效:党和政府综合治理措施(如社区矫正、少年法庭)的推进。
- 人口结构变化:青少年人口比例下降(1990-2003年14-25岁人口占比减少17.4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包括《中国法律年鉴》及地方监狱调查(如湖北江北监狱、广州监狱)。

2. 青少年重新犯罪的核心问题:短刑犯与团伙犯罪

  • 短刑犯的高重新犯罪率:原判3年以下的短刑犯重新犯罪率显著高于长期服刑者。例如,1982年山东等五省调查显示,短刑犯重新犯罪率为14.84%,比同期总体重新犯罪率高4.91个百分点;天津市2005年数据中,短刑犯重新犯罪比例达71.7%。
  • 团伙犯罪的组织化趋势:青少年团伙犯罪占比高达85.7%(北京、湖北、贵州数据),且部分团伙向黑恶势力演变。天津市调查显示,58.3%的未成年重新犯罪人员有固定联络方式,74.7%每周聚会。

3. 犯罪类型:侵财与暴力犯罪为主

青少年犯罪中,抢劫、盗窃等侵财犯罪占比超过85%(1998-2004年全国数据),且与暴力犯罪相互交织。例如,2009年经济危机期间,暴力犯罪案件显著增加,印证了路易丝·谢利(Louise Shelley)在《犯罪与现代化》中的观点:财产犯罪可能诱发暴力手段升级。

4. 防控策略:社会管理创新与司法改革

作者提出五项具体措施:
- 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建议制定独立的少年实体法,引入“恢复性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理念,强化早期干预。
- 扩大非监禁刑适用:减少对未成年轻微犯的监禁刑比例,推广社区矫正(如天津基层法院与企业合作的矫治模式)。
- 设立短刑犯专门监狱:对青少年短刑犯实行“分管、分押、分教”,避免交叉感染。
- 落实社区矫正制度:通过家庭、学校、社区联动机制,加强闲散青少年管理。
- 优化刑满释放人员处遇方案:建立回归社会辅导中心,提供就业培训与心理支持。


论文价值与意义

  1. 实证支撑:结合全国性统计数据(如法院案件、监狱调查)与地方案例(天津、湖北),揭示了青少年重新犯罪的严峻性。
  2. 政策参考:提出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社区矫正立法”等建议,为2011年后中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职能转型提供了理论依据。
  3. 理论贡献:引用国际研究(如沃尔夫岗的费城调查)对比中国数据,强调青少年重新犯罪的长期社会危害性(30%的重新犯罪率远高于费城的6%)。

亮点
- 首次系统分析青少年短刑犯对重新犯罪率的“量能”拉动效应。
- 提出“少年立法”与“短刑犯监狱”等本土化解决方案,兼具创新性与操作性。


(注:文中专业术语如“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等均采用法学界通用译法,数据来源已标注原文参考文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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