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为Qionglei Yu、Xiang (Robert) Li与Zhenghao (Will) Wu,分别来自Newcastle University Business School和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的School of Hotel and Tourism Management。该文发表于*Journal of Travel Research*,预计于2026年第65卷第5期刊出,属于“tourism foundations conceptual articles”系列。文章题为“Tourism Activism: Conceptualization and Research Agenda”,旨在对旅游激进主义(tourism activism)进行概念化,并提出未来研究议程。
从学术背景来看,旅游领域中的激进主义现象日益受到关注。无论是“我再也不去香港了”这样的游客抵制口号,还是西班牙“游客回家”的反旅游抗议,抑或针对大众旅游的水枪抗议,都说明旅游正在成为社会与政治冲突的重要场域。旅游激进主义与一般消费激进主义、环境激进主义既有联系,又因其涉及大规模流动、跨文化接触、地方治理与消费伦理而具有独特性。然而,已有研究多从政治学、伦理发展、环境可持续性等单一视角切入,缺乏对旅游激进主义内在机制的系统性概念框架。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本文采用基于叙事的理论化方法(narrative-based theorizing),并结合社会建构主义(social constructivism)视角,试图回答旅游激进主义“为何发生、谁参与、谁是敌人、如何展开、后果如何”等核心问题。
在概念化过程中,作者首先梳理了旅游激进主义的三大驱动因素:反旅游与反过度旅游(anti-tourism and anti-overtourism)、身份认同(identity)与伦理(ethics)。反过度旅游运动主要关注居民权利、旅游开发对社区的影响以及对环境可持续性的诉求;身份认同驱动的激进主义则源于地缘政治紧张、文化认同威胁或群体歧视;伦理驱动则与道德消费、动物福利、人权和可持续旅游实践密切相关。作者指出,这三种驱动因素并非彼此独立,而是在不同情境中交织作用。
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出一个包含七个命题的旅游激进主义机制框架。第一,“邻近性原则”(principle of proximity)指出,物理、社会与心理上的接近程度会影响个体参与激进主义的意愿。居民因与旅游空间直接接触而更容易加入反过度旅游运动,游客则可能因身份受威胁或道德共鸣而参与抵制。第二,“利益理性化”(interest rationalization)强调,参与者的动机往往在自利(instrumental rationality)、群体认同与道德义务(normative rationality)之间动态摆动。第三,权力不平衡是旅游激进主义的关键结构性条件。居民、游客、旅游供应链主体与政府或非政府组织在资源获取与话语权上存在差异,这决定了谁能发起运动、谁能获益。第四,目标选择具有流动性,激进者与对手的角色会随情境变化而互换,例如居民抗议游客,游客反过来抵制目的地。第五,“kairos时刻”是事件转化为集体行动的关键窗口。社交媒体和算法传播使情绪得以迅速放大,形成集体愤怒、道德震撼或团结感,从而触发行动。第六,旅游激进主义的策略可分为“对抗性”(confrontational)与“建设性”(constructive)两类。对抗性方式包括抵制、示威、公民不服从等,建设性方式则包括请愿、教育、志愿服务旅游和可持续旅游倡导。第七,“后果的规模”(magnitude of consequences)与伦理取向共同决定运动的持续性与策略选择。功利主义导向的运动更关注短期可衡量的收益,而原则导向的运动则追求长期制度与社会规范变革。
作者还通过表格细化了不同利益相关者在旅游激进主义中的动机、能力与参与方式。居民通常依靠地方知识、地方依恋和草根动员,游客则凭借消费权力和社交媒体声量参与,旅游企业因规模不同而影响力各异,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则掌握立法、外交与媒体资源。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资源不均不仅塑造运动走向,也可能使最脆弱的群体遭受附带损害,例如小型旅游企业在激进抵制中首当其冲。
文章的创新之处在于,它不是在单一理论框架下解释旅游激进主义,而是将邻近性、理性化、权力斗争、情绪触发、策略选择与后果评估整合为一个动态机制模型。作者明确反对将旅游激进主义简化为“好与坏”的二元判断,而是强调其辩证性与情境性。例如,旅游激进主义既可能推动社会正义与环境改善,也可能因激进策略而伤害遗产地、激化社会对立或损害旅游从业者的生计。
在讨论与结论部分,作者提出了若干未来研究方向。第一,研究者应进一步厘清利益理性化与邻近性之间的交互作用,尤其是当个人利益与群体道德目标冲突时,个体如何做出参与决策。第二,跨境流动使激进主义的权力效应更加复杂,学者应关注资源分配、制度设置与社会规范如何共同塑造运动结果。第三,敌对目标的流动性值得深入研究,特别是联盟破裂与目标转移如何影响运动存续。第四,对抗性与建设性策略的比较研究仍然不足,尤其是建设性策略的扩散路径与地方适应性。第五,后果评估需要建立时间、规模与净效应三维矩阵,以便实践者判断运动是否真正带来集体收益。第六,数字技术与人工智能在旅游激进主义中的作用日益重要,算法推荐、虚假信息与网络极化如何影响运动的正当性与效果,是亟需探讨的议题。
总体而言,本文的理论贡献在于为旅游激进主义提供了一个系统性、动态性的概念框架,将原本分散在不同学科中的现象整合到统一的分析视角下。其应用价值则体现在为旅游企业、政策制定者、目的地管理组织与运动组织者提供了理解行动者动机、权力结构与后果评估的分析工具。文章提醒我们,旅游激进主义既可能成为推动公平、韧性与伦理治理的桥梁,也可能在极化与对抗中演变为新的冲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