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为李婷婷(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刘鑫(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讲师、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博士后,通讯作者)和陈光(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该文发表于《中国高校科技》期刊2020年第7期,主题聚焦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反公地悲剧”问题,并以职务发明权属改革为视角,探讨其破解机制。
本文的核心论点是:在原有高校产权管理体制下,高校职务科技成果因国有资产化管理而呈现“反公地悲剧”形态,导致转化率低下。以四川省率先试点的“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为代表的职务发明权属改革,通过“产权共有”模式,为解决此难题提供了新的突破口。文章系统分析了权属改革如何引发高校科技成果产权形态变化,并探讨了未来的可能实现路径。
主要观点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困境的本质是“反公地悲剧”,其中国有资产化管理导致的“集中式”产权是核心症结。 文章开篇即指出,我国高校长期以来存在职务科技成果应用程度低的“反公地悲剧”问题。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9年,高校专利总体转化率仅为3.80%,授权发明专利转化率为8.20%,产出高而转化低的现象突出。文章深入剖析了其形成机制,认为我国高校的“反公地悲剧”并非源于典型意义上的产权过度分散(如“专利丛林”),而是源于“产权国有化”导致的“集中式”管理体制。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被视为公共产品,其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国家或单位,形成了“全民所有或单位所有,但拥有成果与转化成果的主体不一致”的局面。这种“法律型反公地悲剧”因法律和制度因素造成资源排他性过强。具体表现为:拥有产权的高校受限于公立性质和国有资产管理路径依赖,缺乏转化动力和配套机制;而真正掌握隐性知识的发明人(高校教师)因缺乏产权和有效激励,亦无积极性推动转化。在这种体制下,不转化或少转化成为高校和教师的最优策略选择。
主要观点二:传统的“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未能根除“反公地悲剧”的深层制度障碍,所有权的改革探索成为必然。 文章回顾了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演进。自2002年赋予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知识产权以来,改革主要围绕“三权”展开。2015年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重点对“三权”做出了系列改革。然而,文章指出,收益权激励的实现前提是转化成功,若转化未实现,收益分配便无从谈起。更重要的是,“三权”改革难以撼动“国有资产化管理”这一根本约束。在国有资产化管理框架下,转化人(包括单位和发明人)的使用权、处置权与收益权之间常形成对立,转化收益容易被质疑为侵吞国有资产,这使得转化活动面临巨大的法律和政策风险。因此,仅仅依靠“三权”调整无法彻底解决因产权归属和管理体制造成的根本性障碍,触及所有权的改革探索势在必行。
主要观点三:以“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为核心的职务发明权属改革,通过事前“虚拟化产权分割”,为破解“反公地悲剧”提供了新机制。 文章重点介绍了四川省自2015年起率先探索的“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这项改革的核心是将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申请权和专利权,从纯粹的单位所有转变为单位与发明人共有(或在一定条件下由发明人独有)。文章将其定义为一种为确保转化正当性、合法性及事后收益可实现性而执行的事前“虚拟化产权分割”。这一改革实质上是所有权激励,它使发明人从被动等待事后奖励,转变为拥有部分产权、主动追求转化收益的共有人。文章通过构建一个以“排他性”和“使用率”为维度的分析框架(图2),清晰地展示了产权变革如何改变“反公地悲剧”形态:从“国家所有”(高排他、低使用)到“单位所有”(排他性增强、使用率仍低),再到通过混合所有制实现“单位与个人部分共有”(排他性仍强,但因转化自主性提高,使用权和使用率得以提升)。这种产权共享机制,一方面通过赋予发明人产权,直接激励其转化积极性,做大收益“蛋糕”;另一方面,高校仍持有部分产权,转化收益形成新的国有资产,在激励创新的同时并未完全背离公有性质。
主要观点四:职务发明权属改革在实践中成效显著但也伴随争议,其可持续性和适用边界需要审慎评估。 文章客观分析了权属改革的进展与争议。实践表明,产权分享机制在保障收益、促进转化、实现成果价值方面作用积极,尤其对那些积累已久、转化条件成熟的成果有显著促进作用。然而,改革也面临多重质疑:第一,必要性争议。随着2019年后国家层面政策放开,高校自主转化科技成果的权限扩大,国有资产管理限制这一最初改革动因有所弱化,所有权激励是否仍必要?第二,公平性与合理性争议。高校教师的科研成果源于公共资金资助,其本职工作是教学科研,已获得相应薪酬和社会地位,通过收益权奖励足以激励,所有权分割可能触及公有产权,存在私有化侵蚀公共利益的风险。第三,操作性与风险争议。包括教师调动时的产权管理难题、对不成熟成果的激励效果有限、以及可能因产权过度分散引发新的“反公地悲剧”(即过多权利主体导致无法达成一致,阻碍转化)。文章引用赫勒的观点警示,产权制度可能使研究从公有资源一端转入私人和反公有资源的混合体困境。因此,改革的可持续性有待观察,必须设定防止产权过渡极端的底线,最终落脚于公共利益。
主要观点五:未来政策应鼓励试点追踪、强化使用权与收益权组合、并注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的平衡。 基于研究结论,文章提出了三方面的政策启示。首先,应继续鼓励职务发明权属改革试点,并构建效果评价机制和转化数据库,追踪其长期效果和可推广性。其次,在政策层面,可以通过强化“长期使用权+收益权”的组合激励方式,在规避所有权分割潜在风险的同时,保障发明人对成果转化的长期参与和收益可获得性。同时,必须提高相关政策的配套性和可执行性,解决以往激励政策难以落地的问题。最后,必须持续推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形成良性循环。要保障基础研究的持续投入,防止过度市场化冲击科研生态;同时,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的重点应放在挖掘既有应用性成果的潜力上,对高价值但受体制束缚的成果积极进行确权转化,以转化收益反哺和促进科学研究的持续推进。
本文的意义与价值: 本文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在理论上,文章将“反公地悲剧”理论应用于中国特有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场景,精准地指出了“产权国有化集中管理”这一不同于西方“产权碎片化”的独特成因,丰富了该理论的本土化阐释。在实践上,文章系统梳理和深度剖析了从“三权”改革到“所有权”改革的政策演进逻辑,特别是对“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这一前沿改革实践进行了机制分析和效果评估,为政策制定者、高校管理者和研究人员提供了清晰的改革路线图、成效参照和风险预警。文章没有停留在对改革成效的单方面褒扬,而是辩证地探讨了其争议与未来走向,强调了激励创新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破解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提供了兼具创新性和审慎性的学术思考与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