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江南文化研究中心、心理学院的王长峰教授以及经济与管理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汪艺晶共同撰写,发表于《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25年第10期。该研究的主题是从过程视角探讨领军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协调指挥模式,并通过一项质性元分析(Qualitative Meta-Analysis)方法进行研究。
本研究旨在回应如何在中国情境下,有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以组织和管理由领军企业牵头的大型、复杂的创新联合体。随着外部技术竞争加剧、技术复杂度提升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缩短,单个企业已难以独立应对底层基础创新的挑战。创新联合体,作为一种由领军企业主导、多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大型半递阶控制组织系统,成为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突破“卡脖子”技术的有效组织形式。然而,这种联合体由众多异质性的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等)构成,他们之间的互动行为复杂,为联合体的协调指挥带来了巨大管理挑战。现有研究虽已识别出多种协调指挥模式,但往往视其为相互独立、非此即彼的选择,难以同时兼顾“有组织科研”所需的集中领导与“自由探索”所需的分散协调。因此,本研究致力于弥补这一理论缺口,探究在联合体动态运作的不同阶段,如何灵活选择和组合不同的协调指挥模式,以实现有效治理。
本研究在文献回顾部分系统梳理了相关理论基础。首先,文章分析了合作创新中存在的价值共创冲突,如“合作悖论”(Collective Dilemmas)和“取舍悖论”(Give-some and Take-some Dilemmas),这些悖论可能导致参与者知识隐藏、搭便车等行为,凸显了有效协调的必要性。其次,文章对现有创新联合体领导与协调指挥模式进行了层次分类,总结为三类:第一类是单中心星型协调指挥模式(Hub-and-Spoke Model),由一个拥有绝对权威的核心组织(通常是领军企业结合政府职能部门)进行集中决策和指挥;第二类是核心研发组织主导型协调指挥模式(Lead-Role Model),由在特定研发工作包中具有比较优势的核心研发组织主导,联合其他参与者共同决策,决策权有限集中;第三类是无核心共识型协调指挥模式(Consensus-Based Model),在研发团队层面,当无任何成员占绝对优势时,采用完全平等、基于信任和共识的分散决策模式。
为了深入研究这一复杂且具有高度情境依赖性的管理现象,本研究采用了质性元分析方法(QMA)。该方法能够整合大量分散的案例研究成果,克服单案例研究可能存在的“知识孤岛”问题,通过对现有案例结论进行聚合、校准和凝练,构建更具普适性和过程性的理论框架。研究的数据收集过程严谨规范:中文文献检索自中国知网CSSCI来源期刊,英文文献检索自Web of Science核心合集,时间跨度分别为1999-2023年和2008-2023年。通过设定严格的纳入与排除标准(如必须是案例研究、研究对象为领军企业牵头的创新联合体、描述详实等),最终从150篇初选文献中筛选出27篇高质量案例研究(8篇中文,19篇英文)作为质性元分析的数据源。数据分析采用主题分析法,通过摘录、编码和归类三个步骤,从82条关键结论性语句中提炼出5个核心类别:影响因素、协调指挥模式、搭建基本组织架构、联合体运作机制、联合体价值分配。
基于对27个案例的深入分析,本研究的核心成果是提出了一个基于过程视角的创新联合体混合式双层协调指挥模式。该模式将创新联合体的运作解构为五个主要环节,并详细阐述了每个环节面临的主要挑战以及应采用的协调指挥模式组合:
第一环节:搭建领军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基本组织架构。 此阶段的核心任务是建立顶层指挥系统。首先,成立由相关政府机构、领军企业、核心参与者及专家组成的“创新联合体协调指挥委员会”,实施单中心星型协调指挥模式。委员会的首要工作是创建能凝聚各方的“共享愿景”,并据此设计总体目标、行动纲要,并将大目标分解为相对独立的“研发工作包”(R&D Work Packages)。随后,进一步招募参与者并分配角色,克服地理、社会文化、技术等多重壁垒。最终,构建一个结构化的、以政府和领军企业为核心的首层协调指挥体系,为后续运作奠定组织基础。
第二环节:领军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运作初期。 此阶段重心从顶层架构搭建转向具体项目启动,协调模式开始从集中向适度分散过渡。主要任务包括:1) 通过举办研讨会、工作坊等正式与非正式活动,鼓励参与者初始交往,克服合作壁垒;2) 激励核心参与者,此时协调指挥的重心需从首层(委员会)转移到以各研发工作包“关键核心参与者”为主的第二层指挥体系,实现从单中心星型模式向核心研发组织主导型模式的切换。第二层负责人负责本工作包内的资源调配和具体研发协调,首层则提供战略、资源和政策支持;3) 通过双层体系的互动,管控分歧,形成共识,促进参与者相互识别并充分利用彼此的互补性资源。
第三环节:领军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运作中期。 随着合作深入,新问题浮现,如不同工作包间交流不足、组织文化冲突、具体目标与总体愿景脱节等。此阶段的核心任务是:1) 进一步链接关键利益相关者。首层协调指挥委员会需再次发挥作用,定期组织跨工作包的交流会议,促进不同领域知识的转移与融合,防止联合体内部出现“孤岛”;2) 对具体的合作创新工作包充分授权。在确保战略一致的前提下,首层体系应避免过度干预具体研发细节,充分信任并授权第二层体系(核心研发组织主导模式)乃至第三层(基层团队的无核心共识模式)自主决策,以激发基层的创新活力。这体现了多种模式在中期需要并行与嵌套使用。
第四环节:领军企业主导的创新联合体运作后期及结果分配。 此阶段主要关注研发成果的价值分配,但分配机制的建立与调整应贯穿整个合作过程。在运作后期,需要根据项目进展和内外环境变化,对初期拟定的分配原则进行细化和可能调整。协调指挥委员会(单中心星型模式)需主导建立一个公平、透明、能激励所有参与者的价值分配方案,妥善处理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享等关键问题,这是保障联合体可持续性和未来合作的基础。
第五环节:价值分配贯穿始终。 研究特别强调,合作研发成果的价值分配机制虽在流程图中置于最后,但其设计与实施应贯穿联合体运作的全过程。在运作初期就应确定基本的分配原则,以激励参与者投入;在运作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本研究的结论指出,对于领军企业主导的大型创新联合体,单独使用任何一种固定的协调指挥模式都难以奏效。一个有效的协调指挥体系必须是动态的、混合的、分层的。单中心星型模式适用于联合体构建初期、战略制定和跨包协调;核心研发组织主导型模式适用于具体研发工作包的项目执行阶段;无核心共识型模式则适用于基层研发团队的自主探索活动。这三种模式并非排他关系,而是在创新联合体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针对不同层级的任务,可以单独、先后或同时组合使用,形成“混合式双层(乃至多层)协调指挥系统”。
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应用价值。在理论层面,它打破了将协调指挥模式视为静态、互斥选择的传统观点,引入了动态过程视角和模式组合思想,揭示了创新联合体治理的复杂性与权变性,丰富了合作创新与网络治理理论。在方法论上,率先将质性元分析方法应用于创新联合体协调机制研究,为整合碎片化的案例知识、构建中层理论提供了范例。在实践层面,该研究为中国在重大科技项目组织中,如何具体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提供了可操作的管理框架和路径指引,指导领军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联合体发展的不同阶段,灵活调整领导与协调策略,从而提升创新联合体的整体运作效能和关键技术攻关成功率。
本研究的亮点在于:第一,提出了创新的“基于过程视角的混合式双层协调指挥模式”,系统揭示了协调模式随联合体生命周期动态演化与组合的规律;第二,研究问题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具有鲜明的中国情境特色和现实针对性;第三,研究方法上,采用质性元分析对分散的案例研究进行高阶整合,增强了研究结论的普适性和理论深度;第四,对“价值分配机制贯穿始终”的强调,体现了对创新合作激励问题的深刻洞察,使整个管理模式更加完整和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