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是Bente Jacobsen发表于2008年《Interpreting》期刊第10卷第1期的一篇原创性实证研究论文。作者单位是丹麦奥胡斯大学奥胡斯商学院。该研究属于互动语用学与法庭口译的交叉领域。
本研究旨在探讨“面子”这一概念在法庭这一特殊的三方言语事件中的运作机制。研究的核心问题是:在权力不对等的法庭语境下,当检察官通过口译员对被告进行讯问时,参与者(检察官、被告、口译员)如何实施“面子功夫”?口译员在翻译和协调这些面子威胁和面子保护行为时,采取了哪些策略?研究的动机源于对法庭口译员传统“翻译机器”或“非人”角色的挑战。以往研究(如Wadensjö, 1992; Morris, 1989; Berk-Seligson, 1990)表明,法庭口译是一个高度互动和协调的过程,口译员不可避免地参与到会话管理之中。同时,多项研究也指出,口译员对“面子”问题具有敏感性,他们不仅需要协调主要参与者之间的面子工作,还需维护自身作为专业人士的面子。然而,对于口译员如何在具体互动中处理面子问题,尚缺乏深入的实证分析。本研究正是为了填补这一空白,通过分析真实庭审语料,揭示口译员在面子协调中的具体策略及其对互动的影响。
研究的理论基础主要建立在Brown和Levinson(1987)的“面子理论”之上。该理论认为,面子是每个社会成员渴望在公众面前维持的自我形象,分为“积极面子”(希望得到他人认可、喜爱的愿望)和“消极面子”(希望行动自由、不受干涉的愿望)。许多言语行为本质上是威胁面子的。在法庭语境下,被告同意作证本身就使其面子在多方面面临风险:检察官的提问可能威胁其消极面子(要求其提供不愿或无法提供的信息),也可能威胁其积极面子(质疑其可信度与合作态度)。同时,被告的面子保护策略又可能反过来威胁检察官作为专业人士的面子。口译员身处其中,除了传递和协调主要参与者的面子工作外,也需维护自身作为合格译员的面子。
研究也注意到,Brown和Levinson的理论因其西方文化中心主义(特别是对“消极面子”的强调)而受到批评。例如,Spencer-Oatey(2000)提出,面子应包含“个人素质面子”和“社会身份面子”。本研究考虑到被告虽为华裔但长期居住在英国,且庭审在丹麦进行,因此认为Brown和Levinson的框架基本适用,但也承认被告的话语可能受到中国文化面子观的影响。
本研究采用质性案例研究方法,对一场真实刑事审判中的一段口译互动进行了细致的会话分析。
1. 数据收集: 研究数据来源于1999年11月在哥本哈根城市法院进行的一场刑事审判录音。案件涉及三名华裔被告被控使用伪造信用卡在丹麦购物。其中一名被告(即本研究的主要分析对象)虽母语为中文,但因长期居住在英国,要求使用英语进行诉讼,并由一名英语-丹麦语授权口译员提供服务。研究者本人对庭审中检察官(丹麦语)、被告(英语)和口译员(丹麦语/英语)之间的所有问答对话进行了录音,并随后进行了细致的文字转写。
2. 研究对象与背景: * 言语事件: 检察官通过口译员对被告进行的讯问。 * 参与者: 丹麦籍检察官、华裔但以英语为优势语言的被告、丹麦语/英语授权口译员。 * 案件背景: 三名被告涉嫌使用九张假信用卡购物。本研究中的被告承认使用了其中部分信用卡,但否认了解同案其他被告的具体行为,也拒绝透露指使他们来丹麦的“主谋”身份。他在整个过程中试图塑造一个“合作、诚实、因经济绝望而初次犯罪”的正面形象。 * 口译模式: 丹麦法庭通常对问答采用交替传译模式。但本案中,口译员倾向于对检察官的提问采用“同声传译(耳语传译)”模式,仅对被告的回答采用交替传译。研究者指出,这种模式可能导致信息重叠和丢失,并可能影响口译策略。
3. 分析流程: * 整体分析: 研究者首先将检察官对被告的整个讯问过程划分为七个主题:1) 被告的就业状况;2) 被告与同案被告的关系;3) 主谋身份;4) 被告的个人收益;5) 被告入住酒店;6) 被告的购物行程;7) 九项指控(对应九张信用卡)。 * 聚焦分析: 研究采用的分析方法是,聚焦于那些“一个互动参与者的面子保护策略导致自身或另一参与者面子受到威胁,或为另一参与者提供了面子保护”的具体实例。 * 分析框架: 结合面子理论,对转写文本进行微观话语分析。分析关注: * 面子威胁行为: 检察官提问中通过话语标记(如“but”、“okay”)、隐含意义、重复请求、质疑语气等对被告积极面子和消极面子构成的威胁。 * 面子保护/反击策略: 被告如何通过请求澄清、回避问题、提供冗长解释、使用模糊语(如“well”、“I mean”、“maybe”)、最终行使沉默权等方式来保护自己的面子,有时甚至反过来威胁检察官的面子。 * 口译员的协调与翻译策略: 口译员如何通过添加(如附加疑问句“is that correct?”)、省略(如省略威胁性的话语标记“but”、“okay”)、弱化(如将“lugging”译为“carrying”)、强化(如添加“then”强调逻辑关联)、解释性翻译(如将模糊表述具体化)、改变语气或犹豫标记(如添加或删除“er”、“I mean”)等方式,修改源语话语。研究者特别关注这些修改是减弱了、增强了还是转变了原话的面子威胁/保护力度,并推断其动机(保护被告面子、保护检察官面子、保护自身专业面子,或多种因素混合)。
通过对八个典型对话片段的详细分析,研究揭示了面子工作在法庭互动中的复杂性以及口译员策略的核心作用。以下是按主题归纳的主要发现:
1. 主题一(就业状况): * 面子动态: 检察官关于失业的提问威胁被告的积极面子(失业在西方社会带有负面色彩)。被告通过请求澄清、提供详细解释、甚至打断检察官来保护面子,但这反过来可能威胁检察官和口译员作为专业人士的面子(暗示问题不清或翻译有误)。 * 口译员策略: 口译员通过省略威胁性话语标记(如“but”、“okay”、“then”)、自行澄清问题(未将被告的澄清请求译给检察官,而是直接解释了问题)来弱化面子威胁。这可能是为了保护被告面子,也可能是因为察觉到被告的请求对检察官/自身面子构成威胁而采取的防御性策略。
2. 主题二(与同案被告关系)与主题三(主谋身份): * 面子动态: 检察官的问题旨在揭示被告与同案犯的共谋关系,直接威胁其消极面子(逼迫透露不想说的信息)和积极面子(暗示其不诚实)。被告采用含糊其辞(“I know he will be coming to Denmark as well”)、暗示问题不合理(“You have to- I- said it in the statement already”)、最终行使沉默权等策略反击,威胁检察官的积极面子(暗示其问题多余或愚蠢)。 * 口译员策略: * 添加疑问标签: 在翻译检察官带有隐含指控的问题时(如“but presumably you met at the airport?”),口译员省略了表示不确定的“presumably”,但添加了疑问标签“is that correct?”。这既可能是一种弱化策略(将断言变为寻求确认),也可能是一种保护自身面子的策略(通过标签表明自己对信息真实性不负责,或对翻译准确性存疑)。 * 省略与弱化: 经常省略检察官加强语气或暗示性的词语(如“but”、“okay”),弱化被告带有恼怒语气的反驳。 * 信息遗漏: 在紧张的交锋中,有时会遗漏可能重要的证据信息(如被告提及“the person … he”时,译为模糊的“the people… they”)。
3. 主题四(个人收益): * 面子动态: 检察官就被告如何记账、如何处理收据等细节提问,这些问题隐含被告陈述不实或与同案犯有更多勾连,威胁其面子。被告的回答充满矛盾(“I wrote… I did not”)、模糊(“usually”、“most of them”)和拖延(“I mean”重复使用),以规避直接承诺。 * 口译员策略: * 补全与解释: 将被告支离破碎的语句补全成更连贯的表述(如将“if I finish… I don’t want them to know…” 解释为“如果我的事情成功了…他们不该知道东西从哪来”)。这可能是为了使被告的交际意图更清晰,也可能是为了避免自己翻译出零碎信息而损害专业形象。 * 再次遗漏细节: 同样遗漏了可能关键的证据细节(如“most of them. fo- for example and some of the stuff”)。
4. 主题七(九项指控): * 面子动态: 检察官就购物赃物存放在不同房间等矛盾点提问,直接挑战被告陈述的一致性。被告最终以“不想误导”为由行使沉默权,这虽然保护了其消极面子(避免回答),但威胁了其积极面子(显得不合作)。 * 口译员策略: * 强化与弱化并存: 在翻译一个可能暗示集体行动的问题时(“你们买这个行李箱是为了存放东西吗?”),口译员将“你们”(i)有时译为“你”,弱化了集体行动的暗示。但在后续追问中,又将一个试探性问句(“你不想否认这可能发生过吧?”)强化为对事实的确认请求(“你不拒绝这个说法吧?”),随后在被告要求澄清时又修正为更接近原意的翻译。这显示了口译策略的即时性和情境依赖性。 * 修改面子补救措施: 将被告带有缓和语气的拒绝(“I don’t think I can comment”)译为更直接、意愿性更强的拒绝(“I don’t want to say”),并添加“well”表示话语连贯上的困难,这增强了被告拒绝行为对其自身积极面子的威胁。
本研究通过对一场真实法庭口译互动的话轮分析,深入揭示了“面子”在权力不对称的三方言语事件中的核心作用。主要结论如下:
学术价值: * 理论贡献: 将Brown和Levinson的面子理论成功应用于法庭口译这一高度机构化的互动场景,并考虑了文化差异的维度,丰富了互动语用学在专业口译领域的研究。 * 方法论贡献: 提供了对真实法庭口译语料进行微观话语分析的详尽范例,展示了如何通过逐话轮分析揭示隐含的交际策略和权力 dynamics。 * 学科贡献: 强有力地证明了法庭口译远非单纯的语码转换,而是涉及复杂面子工作和关系管理的互动成就。这对重新定义口译员的角色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价值: * 对口译培训的启示: 研究强调了培养口译学员“面子意识”和“语用能力”的极端重要性。口译员需要能够识别各种语言和副语言手段所承载的面子威胁和保护功能,并反思自己翻译选择可能带来的法律和伦理后果。 * 对司法实践的启示: 提醒法律从业人员(法官、律师)关注口译过程对证据呈现和互动 dynamics 的微妙影响。法庭应考虑交替传译在问答环节的优越性(相对于耳语传译),以确保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 对职业道德的讨论: 研究引发了关于口译员“中立性”的深层思考。当“忠实翻译”可能与“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当事人权利”或“确保自身被视作可信赖的专业人士”发生冲突时,口译员应如何抉择?本研究为这一持续的职业伦理讨论提供了实证基础。
研究亮点: 1. 实证性与真实性: 基于独一无二的真实刑事庭审录音数据,分析具有很高的生态效度。 2. 分析的深度与细致: 对语料的解读极其精细,不仅关注字面翻译,更深入剖析了话语标记、语调、停顿、模糊语等副语言和语用特征在构建面子威胁与保护中的作用。 3. 揭示口译员的能动性: 清晰展示了口译员作为协调者的主动角色,及其策略背后复杂的动机(保护他人面子与保护自我面子交织)。 4. 提出重要研究方向: 文末指出未来研究应进一步探索面子工作的广泛性,以及口译员未能传递面子工作可能对谈话方向、权力关系、当事人可信度等产生的具体影响,为后续研究指明了道路。
这项研究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它通过细致的会话分析,将抽象的面子理论具象化为法庭口译互动中可观察、可分析的具体策略,深刻揭示了在司法这一高压语境下,语言、权力与职业身份之间错综复杂的交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