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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中的混合制度复合体

期刊:The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DOI:10.1007/s11558-021-09431-3

学术报告:全球治理中的混合制度复合体

作者与发表信息 本研究的作者是 Kenneth W. Abbott 和 Benjamin Faude。文章发表于《国际组织评论》(*The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期刊,于2021年5月26日在线发表,并于2022年正式出版。

研究背景与目的 本研究属于国际关系与全球治理领域。作者观察到,当代世界政治中的大多数议题领域,既非由单一制度,也非由仅包含正式国家间制度的“制度复合体”(regime complex)所治理。相反,它们由形式各异、性质多样的制度混合体所治理,这些制度包括国家间、次国家、公私合营及纯私人的跨国制度,兼具正式与非正式特征。然而,现有学术文献——无论是聚焦于国家间制度复合体的研究,还是分别关注跨国制度或非正式制度的平行文献——都未能提供一个能够全面涵盖所有这些制度形式并分析其互动与整体效应的分析框架。

因此,作者旨在引入并发展“混合制度复合体”(Hybrid Institutional Complex, HIC)这一新的描述性与分析性概念,以作为研究当代全球治理的新透镜。本研究的目标是:1) 阐明HIC的核心特征及其与经典“制度复合体”概念的区别;2) 分析HIC独特的结构性特征(制度多样性、功能分化、非正式等级)如何塑造其运作逻辑;3) 系统评估HIC对全球治理结果带来的特征性收益与风险;4) 为未来研究提出一个系统的议程。

论文主要观点与论证

观点一:混合制度复合体(HIC)已成为当代全球治理的主导形态,其核心特征是高度的制度多样性。 作者指出,过去三十年来,各种非正式政府间组织(IIGOs)、跨政府网络(TGNs)、跨国公私合作伙伴关系(TPPPs)、私人跨国监管组织(PTROs)等制度形式激增,它们大多出现在已存在传统国家间制度复合体的领域,从而将后者“转化”为HIC。这种转变使得HIC成为当今全球治理复合体中最常见的类型。为了论证这一点,作者列举了气候变化、全球健康、金融审慎监管、网络空间和核安全等多个领域的实例。例如,在气候变化领域,治理架构不仅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及其相关机制,还包括G7/G20等非正式政府间组织、各类跨政府网络、城市与地区政府网络、私人碳标准组织(如VCS)以及由企业和非政府组织做出的自愿承诺体系。这种构成远超出了仅关注国际制度的“气候变化制度复合体”或仅关注跨国制度的“跨国气候变化制度复合体”的范畴。作者将HIC定义为:由处理一组共同治理问题的、持续互动的、异质性的全球治理制度所组成的复合体。其与经典制度复合体的核心结构区别在于HIC内部制度形式的多样性显著更高。

观点二:HIC的结构性特征——功能分化与非正式等级——使其运作方式与制度复合体有根本不同,减少了制度重叠与冲突,并增加了秩序。 首先,由于HIC包含不同成员、权威类型和治理功能的制度(如国家间条约对私人标准制定机构),它们在治理问题上自然形成功能分化。例如,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具有法律权威的卫生规范,而全球疫苗免疫联盟(Gavi)则专注于疫苗的融资与交付,二者职能重叠有限。这种分化意味着HIC比由同质化国家间制度组成的复合体面临更少的重叠权威主张,从而减少了规则冲突和不稳定的问题。 其次,尽管HIC内部同样缺乏正式等级,但由于制度多样性,非正式等级现象更为显著。作者借鉴了Pratt (2018)的理论,提出两种机制驱动这种非正式等级:1) 功能效率:制度会倾向于遵从那些在特定问题上更具专业知识、决策更有效或权威更强的其他制度。例如,许多私人碳标准组织会自愿采纳UNFCCC清洁发展机制(CDM)的规则,而UNFCCC也会在涉及私营部门行动的具体领域(如企业环境报告标准)上遵从相关私人或公私合营机构。2) 成员权力:由强大国家或机构主导的制度会获得其他制度的遵从。例如,在金融监管领域,由主要经济体组成的G20能够为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及巴塞尔委员会等跨政府网络提供总体指导。这些非正式等级关系有助于在HIC内部形成一定的秩序和互补性,而非完全的无政府状态。

观点三:尽管HIC中存在冲突的可能性,但其结构性特征对冲突性策略构成了约束。 作者承认,HIC中同样存在因认知或规范差异、成员利益驱动而产生的冲突,行为体(如国家、企业)也可能采取“论坛选择”、“制度转换”甚至“争议性多边主义”等策略来绕过或挑战现有制度。然而,HIC的结构限制了这些策略的运用范围和破坏性。首先,功能分化意味着并非所有制度形式都适合用于挑战强大的国家间条约或FIGOs,只有少数如IIGOs可能成为挑战的载体。其次,非正式等级机制使得大多数替代性制度倾向于与核心国家间制度保持一致,以获取后者的权威与合法性(即“珊瑚礁”机制)。最后,制度多样性本身增强了治理体系的韧性。即使某些行为体将议题转移到新制度或创建新制度,其他由不同行为体创建和管理的制度仍然可以发挥作用,从而缓冲了冲突对整个治理体系的冲击。

观点四:HIC为全球治理带来了特征性的收益,主要体现在实质性契合度、政治契合度以及协调与连贯性三个方面。 1. 实质性契合度:当代全球问题(如气候变化)通常具有“问题多样性”,包含多个性质不同的合作子问题。HIC的制度多样性使其能够提供多样化的治理回应,每种制度形式可以处理其最适合的方面。例如,UNFCCC为各国设定具有法律和政治权威的减排目标,跨政府网络协调具体部门的监管标准,而私人标准则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自愿性行动框架。这种“分工”可能比单一形式的制度复合体更有效。 2. 政治契合度:HIC为多样化的行为体(国家、次国家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等)提供了参与治理的多种制度选择。每种制度都提供了一套独特的治理收益、成本、风险和授权模式。行为体可以选择参与最符合其偏好和能力的制度,这提高了合作的激励相容性。例如,企业可能更倾向于参与PTROs而非国家间谈判。 3. 协调与连贯性:HIC的结构特征(功能分化与非正式等级)有利于三种协调机制发挥作用,从而增强体系的实质性连贯性:a) 情境化设计:新制度的创立者会考虑现有治理架构,设计其制度以避免重叠并实现互补(如创建TPPP来执行FIGO制定的标准)。b) 分散化适应:制度管理者会主动调整其活动,以避开与更强制度的成本高昂的重叠,或与之保持一致。c) 战略性排序:强大的行为体或制度(如G20、WHO)通过“元治理”、“协奏”等方式,赞助、引导和支持其他制度,使其服务于共同目标。例如,UNEP发起全球报告倡议(GRI)以推广企业可持续性报告。

观点五:HIC同样给全球治理带来了特征性的风险,这些风险往往是其收益的镜像。 1. 重叠与冲突的放大:如果非国家制度与特定的国家间制度结盟,那么当后者之间发生冲突时(例如世界银行与WHO在卫生政策上的分歧),冲突可能会沿着联盟线蔓延至整个HIC,将更多行为体卷入其中。 2. 实质性契合度的削弱:缺乏协调可能导致个别制度承担其不适合的任务,或因资源竞争而引发混乱。多重自愿标准也可能给生产者和消费者带来选择困惑。 3. 政治契合度的负面影响:大量“软性”制度形式(如IIGOs、PTROs)的存在,可能降低核心条约和FIGOs的焦点性和权威。当存在看似可行的替代方案时,建立新的、具有约束力的“硬性”制度的政治意愿可能会减弱。企业也可能主动创建自我监管制度,以规避更严格的公共监管压力,导致整个治理体系虽然多样且具韧性,但可能被浅层次的合作形式所主导。

论文的意义与价值 本文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在理论上,它通过提出“混合制度复合体”这一创新性概念,整合了此前相对分离的关于制度复合体、跨国治理和非正式制度的学术文献,为分析日益复杂的全球治理架构提供了一个更全面、更具包容性的分析框架。它超越了仅关注国家间正式制度的传统视角,揭示了不同性质制度互动所产生的新颖系统效应(如功能分化与非正式等级)。在实践上,该研究为政策制定者和实践者理解当代全球治理的实际运作、评估不同治理安排的利弊、以及设计更有效的协调机制提供了重要的分析工具。文章明确指出,治理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单个制度的强度,更取决于不同制度在复合体中如何互动、互补或冲突。最后,作者系统地提出了一个未来研究议程,鼓励学者们进一步实证考察不同议题领域中HIC的具体构成、变异及其对治理结果的影响,推动了该领域的深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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