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峰教授(Tongji University,经济与管理学院)和李世媛博士(Tongji University,经济与管理学院)共同完成的研究,发表于《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3卷第4期,时间为2021年7月,题为“中央环保督察对制造业企业产能过剩的影响——基于多期倍差模型的实证研究”。本文通过对中央环保督察政策及其影响的系统性分析,探讨了该政策对中国制造业企业产能过剩的治理效果及机制,并基于多期倍差模型进行了实证研究。
随着中国经济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政策调整与优化经济结构的关键。然而,由于历史上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导致了“高污染、高能耗”,再加上地方政府发展、监管偏弱,企业生产成本外部化等问题,制造业产能过剩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面临的一大挑战。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指出,淘汰落后产能对节能减排、优化产业结构及推进供给侧改革至关重要,重点整治区域集中在煤炭、水泥、钢铁等高污染行业。
中央环保督察制度作为解决环境治理与产能过剩问题的重要手段自2015年试点后,成为中国环保领域监管改革的重要举措。针对现有文献普遍缺乏直接研究环境规制对企业过剩产能治理效果的成果,本文通过微观企业数据展开分析,旨在填补该研究领域的空白,并探讨该政策对不同市场化程度、行业特性、企业规模及产权类型的异质性影响。
本文选取2012-2019年沪深A股上市制造业企业为研究样本,首先对中央环保督察对企业产能过剩的影响进行基准回归分析。基于中央环保督察制度的时间推行差异性,本文利用多期倍差法(Differences-in-Differences,DID)作为主方法,研究政策实施对制造业企业产能治理的因果关系。同时,研究通过平行趋势检验及稳健性检验确保模型估计结果的可靠性。
为测试中央环保督察是否能显著提升地区专业化集聚,该研究构建了以下基线回归模型:
$$ OCit = β0 + β1CEPIit + λ′Xit + δi + ηt + εit $$
其中,解释变量$\beta_1$反映了中央环保督察对制造业企业产能过剩的治理作用。此外,本文通过中介效应模型,进一步探究了专业化集聚如何揭示政策作用机制。
研究发现,中央环保督察对制造业企业产能过剩的治理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例如,基准模型显示,核心解释变量(CEPIit)的系数均为负,表明督察能有效减少不符合环保规制的落后企业,同时促使存续企业优化配置生产要素。数据显示,中央环保督察显著淘汰重污染企业,扩大优势企业市场份额,从而改善整体行业投资效率。
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中,中央环保督察显著降低了企业产能过剩问题,而在市场化程度较低地区效果不显著。这可能由于市场化改革的滞后性影响了政策激励的传导。
重度污染及中度污染企业的产能治理效果更为显著,而轻度污染企业的政策响应较弱。这表明,中央环保督察通过强化规制,提高了高污染企业对创新和技术的投入动力。
研究发现,大型企业在中央环保督察中受益更多,通过加强研发和生产转型显著淘汰了落后产能。相较之下,中小型企业普遍受资源限制,难以显著提升其产能利用率。
国有企业通过政策支持积极响应中央环保督察,而民营企业则凭借更灵活高效的资源配置保持竞争力。相比之下,外资企业因市场定位差异,受政策直接影响有限。
中央环保督察通过提升地区专业化集聚,在处理制造业企业产能过剩问题上起到了显著的正中介作用。通过共享生产要素、技术溢出效应等,多层面优化过剩资源配置,减轻企业转型升级阻力。
本文弥补了现有文献对环保政策作用于微观企业的研究不足,不仅验证了中央环保督察对产能过剩治理的有效性,还详细地揭示了专业化集聚所起到的传导机制。同时,针对政策异质性特点的研究,为完善制造业改革及环保政策制定提供了实践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