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对城市环境质量的时滞效应研究报告
主要作者及其机构 本文的主要作者为马洁琼和赵海峰,分别来自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他们的研究发表在《管理评论》(Management Review)第35卷、第12期(2023年12月)。这一研究聚焦中央环保督察政策实施对中国城市环境质量的影响,尤其是探索该政策产生效果的时间滞后特征。
研究背景与目的 研究背景显示,为解决持续升高的环境需求与治理不平衡之间的矛盾,中国在2000年首次尝试设立区域环保督查中心,逐步形成我国独特的中央环保督察运行机制,并于2015年底启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试点工作。该制度使环境治理进入常态化。但由于经济发展、地方资源分配与环境保护的新型矛盾,基层环境治理特点如“一刀切”应对等,引发了中央与地方关系重新调整的需求。
研究认为,技术进步无法自动降低污染,环境政策执行依赖高、而制度复杂性使政策效力可能存在滞后。因此,明确中央环保督察制度何时能够起效、不同行政区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以及不同污染物的作用时点与时效是该研究的最终目的。这一研究对深化生态可持续发展战略及政策评估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与指导意义。
研究的问题包括: 1. 中央环保督察对环境质量影响的滞后性如何体现? 2. 不同污染物的起效时间有什么差异性? 3. 不同区域及经济发展水平下是否表现出时滞效应的异质性?
研究设计与方法
研究采用了2012-2019年中国287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运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Fixed Effects Model)展开实证分析,主要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数据来源与变量设定
模型构建
样本特征分析
描述性统计显示,2012-2019年各地污染物排放量以及控制变量在城市间分布差异显著,尤其是人均GDP、第二产业占比对环境排放的影响具有显著相关性。这些统计结果为后续分析奠定了基础。
回归分析与检验
本研究通过霍斯曼检验与时间虚拟变量联合显著性检验,确认适合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同时纳入城市和时间固定效应以剔除潜在干扰。
研究结果
总体时滞效应
区域异质性
经济发展水平异质性
研究结论与价值
本文通过研究中央环保督察的时滞效应,发现: 1. 整体而言,政策对不同类型污染物排放表现出不同的滞后响应特征,反应了污染物治理的技术与地域异质性。 2. 区域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对比揭示了较贫困地区虽然响应更快,但政策的可持续性较差,而经济发达地区有更显著的长远效力。
这些结论对政策优化具有启示意义: 1. 长期政策设计与评估:需要在中西部地区推进政策优化,重视经济长效支持,避免初期的“一刀切”或运动式应对。 2. 因地制宜的环保政策:应根据特定区域、经济发展与污染特性设计差异化减排方案。 3. 提升政策延续性:通过细化中央与地方权责分工,处理环境与经济矛盾,逐步形成常态化的环保治理机制。
研究亮点与创新 1. 本文首次系统性研究了中央环保督察的时间滞后效应,不仅覆盖工业废水、二氧化硫、烟尘等多类污染物,还结合了区域与经济发展的双重视角。 2. 在方法上,通过面板数据分析与多元模型构建,结合长期观测,弥补了此前关于督察效果研究的时效性与数据全面性不足。 3. 本研究创新性地将运动式治理政策的地方化响应及环境规制效力减退的动力机制纳入讨论,拓展相关学术与实践认知。
这一研究为今后环境治理政策的细化设计,尤其是跨区域协调和长期策略评价提供了扎实的学术与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