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症状性癫痫发作:一项基于证据的教育性综述
本文由Matthias Mauritz(奥地利萨尔茨堡Paracelsus医科大学神经内科)、Lawrence J. Hirsch(美国耶鲁大学医学院综合癫痫中心)、Peter Camfield(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儿科)、Richard Chin(英国爱丁堡皇家儿童医院儿科神经科学)、Raffaele Nardone(意大利梅拉诺医院神经内科)、Simona Lattanzi(意大利马尔凯理工大学神经科)及Eugen Trinka(奥地利萨尔茨堡Paracelsus医科大学神经内科)共同撰写,发表于2022年2月的期刊*Epileptic Disorders*(第24卷第1期)。
本文是一篇教育性综述,旨在系统阐述急性症状性癫痫发作(acute symptomatic seizures)的定义、病因学、流行病学、管理及预后,并帮助临床医生准确区分急性症状性癫痫发作与癫痫(epilepsy)。急性症状性癫痫发作指由急性中枢神经系统(CNS)损伤(如代谢异常、中毒、结构性病变、感染或炎症)直接引发的癫痫发作,其与癫痫的核心区别在于:前者无持续的癫痫发作倾向,且发作通常随病因消除而停止。然而,某些结构性脑损伤(如卒中或脑外伤)可能导致后续癫痫风险升高。
急性症状性癫痫发作的界定需满足两个条件:
- 时间关联性:发作需与急性CNS损伤紧密相关。例如,卒中后7天内、创伤性脑损伤(TBI)后7天内,或代谢紊乱(如低钠血症)发作时实验室指标达到ILAE(国际抗癫痫联盟)定义的阈值(如血钠<115 mmol/L)。
- 可逆性:发作不复发的前提是病因被彻底纠正。但结构性脑损伤(如卒中)可能遗留长期癫痫风险。
争议点:部分学者认为结构性损伤与可逆性代谢紊乱应分开归类,因前者癫痫风险更高(如卒中后10年复发风险达33%)。
本文为临床医生提供了急性症状性癫痫发作的鉴别与管理框架,强调病因治疗的核心地位,并指出结构性损伤需警惕远期癫痫风险。其教育意义体现在:
1. 定义标准化:明确时间窗与实验室阈值,减少诊断争议。
2. 风险分层:区分可逆性与结构性病因的预后差异。
3. 治疗优化:避免不必要的长期ASM使用,降低医疗负担。
本文是癫痫领域的重要教育资源,尤其适用于神经科医师、急诊医生及研究者,为急性症状性癫痫发作的精准诊疗提供了全面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