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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档为《抗菌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Guidance for Clinical Trials of Anti-Bacterial Drugs),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Center for Drug Evaluation, Chin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的写作组撰写,发表于《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Chinese Journal of Clinical Pharmacology)2014年第30卷第9期。该指导原则旨在为抗菌药物临床试验提供技术指导,帮助药品注册申请人和临床试验研究者规划、设计、实施和监督临床试验,确保抗菌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抗菌药物的定义
抗菌药物(Antibacterial Agents)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的药物,包括抗生素(如β-内酰胺类、大环内酯类等)和全合成抗菌药物(如磺胺药、喹诺酮类等)。此外,还包括能够增强其他抗菌药物活性的化合物,如β-内酰胺酶抑制剂。该指导原则仅针对具有抗细菌作用的药物。
抗菌药物的应用与研究现状
自青霉素问世以来,抗菌药物在感染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过度使用导致了细菌耐药性的增加。近年来,抗菌药物研发减缓,控制耐药菌感染和防控细菌耐药性成为主要目标。该指导原则强调了研发更多抗菌药物和规范用药的重要性。
抗菌药物的临床试验
抗菌药物的临床试验需遵循药物研究和开发的基本规律,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的要求。试验应探索目标适应证和给药方案,确认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为药物注册和临床应用提供依据。
指导原则的目的及应用范围
该指导原则阐明了抗菌药物临床试验的前提和基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全身用药的创新性抗菌药物的临床试验,局部用药等其他抗菌药物的临床试验也可参照执行。
临床试验前提
临床试验基本要求
细菌实验室检查要求
细菌实验室检查对于感染性疾病的病原学诊断和细菌学疗效评价至关重要。试验方案需明确实验室资质、实验程序及内容,包括标本采集、细菌分离鉴定、药物敏感性试验等。
临床试验设计
试验设计需遵循随机、盲法和对照的基本原则,确保样本量足够大以支持统计学分析。多中心临床试验需保证各中心的数据一致性和可重复性。
目标病原菌和适应证的选择
目标病原菌的选择应以体外和体内药效学研究结果为依据,目标适应证则需结合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特征确定。
研究人群及受试者选择
研究人群应包括未来可能使用该药物的患者,但早期试验通常不包括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受试者需符合入选标准,排除标准包括已知药物过敏、合并用药干扰等。
试验药物和给药方案
试验药物和对照药品的选择需基于药物的抗菌谱和耐药情况,给药方案应结合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和疾病特点设计。
观察指标及观察时间
观察指标包括临床疗效指标(如体温、痰液、尿液等)和细菌学检查指标(如细菌清除、耐药性等),观察时间需根据药物特点和疾病状态确定。
疗效指标
抗菌药物的疗效应根据临床指标(如体温恢复时间、痰液性质等)和微生物学检查指标(如细菌清除率、耐药性变化等)进行评价。
该文档对于从事抗菌药物研发和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有助于提高抗菌药物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推动安全有效的抗菌药物早日应用于临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