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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人群中双害行为的重要性:认识自残与暴力的双重性

期刊:Medicine, Science and the LawDOI:10.1177/0025802419845161

这篇文档是一篇发表于《Medicine, Science and the Law》期刊2019年第59卷第2期的社论(editorial),题为“Dual harm: the importance of recognising the duality of self-harm and violence in forensic populations”。作者是来自诺丁汉特伦大学(Nottingham Trent University)社会科学学院的Karen Slade。社论的核心议题是探讨在法医及监禁人群中识别和处理“双重伤害”(dual harm)——即同时存在自伤(self-harm)和暴力(violence)行为——的重要性、挑战及未来方向。

主要观点阐述

观点一:双重伤害是一个普遍存在但被忽视的临床现实,需要被识别为一个独特的群体。 社论开篇即指出,在监狱或住院机构等封闭环境中,同时表现出自伤和暴力行为的个体相当常见。然而,现有的临床实践和指导往往将这两种行为割裂看待,强调它们的差异而非联系,导致缺乏针对这一重叠群体的有效护理指南。作者引用了多个研究数据来支撑这一现象的普遍性:在普通青少年群体中,双重伤害的发生率约为2.9%;但在有自伤史的个体中,有29%至35%也会实施暴力行为。在机构环境中,这一比例更高:美国早期精神病院住院患者的研究显示,近四分之一(23%)的患者存在双重伤害,而在自伤者中,超过一半(53%)也表现出暴力行为。英国近期研究则表明,男性在押人员中双重伤害的流行率在11%到16%之间,女性略低。关键数据在于,在监狱中,有自伤史的个体中,40%至60%同时有机构内暴力史。这些数据共同表明,双重伤害并非偶然重叠,而是在特定人群中(尤其是法医和监禁人群)一个显著且稳定的现象。作者认为,继续争论应将这些人置于“自伤框架”还是“暴力框架”下理解是无益的,而应将其视为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独特群体。

观点二:识别和干预双重伤害对于提升安全与稳定具有重大意义,其影响远超单一伤害行为。 社论强调,关注双重伤害不仅是为了学术分类,更具有重大的安全和健康改善意义。目前官方统计数据很少报告双重伤害,但其实际影响非常广泛。作者引用了一项关键研究作为证据:在一所监狱中,仅占在押人员11%的双重伤害群体,却制造了所有违规事件中的56%。这种不成比例的影响凸显了早期干预的必要性。此外,综合干预能带来跨行为界限的益处:早期干预自伤行为可以防止其升级为自杀,也能预防其发展为暴力行为(研究表明,早期自伤会使后期暴力犯罪的风险翻倍)。更重要的是,双重伤害群体使用更致命的自伤方法,且有超过6%的自杀者生前有暴力定罪记录。因此,开发整合的、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能够显著提升整体安全水平,其效果将超越仅针对单一类型伤害的管理。

观点三:双重伤害群体具有一系列独特的风险因素和特征,可用于改进评估和识别。 尽管对双重伤害群体的了解仍不充分,但现有研究揭示了一些区别于单纯自伤或单纯暴力者的特征。社论对此进行了归纳: 1. 高度的行为多样性:这是最一致的发现。双重伤害个体会表现出非常高水平(是其他群体的3-6倍)的破坏性和适应不良行为,如纵火、扰乱秩序或刑事毁坏。这种多样性也体现在他们使用多种方法进行自伤上,这可能反映了自我调节能力的普遍缺陷。 2. 特定的精神病理学特征:反社会人格障碍(Antisocial Personality Disorder, ASPD)在双重伤害群体中的比例过高。此外,青少年时期就出现的物质依赖也是一个潜在早期干预点,不过当前物质使用与近期双重伤害的关系较为复杂,可能更适合被视为一个稳定的动态风险因素而非解释性因素。 3. 早期的逆境与经历:针对青少年的新兴证据表明,双重伤害者更可能在童年早期经历暴力、更早接触刑事司法系统,并且有更高的精神病性症状发生率(尽管他们接触心理健康服务的比例并无差异)。 这些特征(广泛的不良行为、ASPD特质、早期物质依赖、早年精神病性症状或暴力受害经历)可以作为评估和干预的焦点。这也意味着,双重伤害个体可能最初会接触多种服务机构(如社会服务、物质滥用机构或刑事司法机构),因此所有相关服务机构都需要常规评估其对自身和他人的伤害风险。

观点四:当前实践与政策中的分割与冲突是管理双重伤害的主要挑战。 社论指出,理解和应对双重伤害面临的根本性障碍在于,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实践领域,暴力行为和自伤行为都被截然分开。这种分割根植于行为的结果(伤害他人 vs. 伤害自己),并因政府“司法”与“卫生”部门的职责划分而加剧。在实践中,这导致了直接的冲突:暴力通常招致惩罚和隔离以保护他人,而自伤则需要关怀和同情以保护当事人。然而,这两种行为之间已知的关联性使得这种区分难以持续。具体挑战包括: 1. 临床决策的两难:临床人员必须在保护他人风险和保护当事人自身风险之间取得平衡。拒绝让有潜在伤害他人风险的双重伤害患者接触某些服务,可能会影响其在危机时获得有效护理和干预。 2. 惩罚性应对的恶性循环:证据显示,与不自伤的暴力男性相比,双重伤害的男性平均刑期长40%,被隔离或处于高度限制性制度下的天数多出一倍以上,且很少接受治疗性干预。这不仅违背了监狱中对有自伤风险者应仅在“例外情况”下才被隔离的规定,也使得对这一群体的有效管理变得模糊不清。过度的隔离和惩罚可能进一步恶化其心理状态,形成恶性循环。

观点五:结论与未来方向:迈向整合的实践。 社论总结道,双重伤害者,尤其是在法医和机构环境中,影响巨大。他们是一个独特而复杂的群体,需要研究和实践将焦点转向理解并将其特征与需求整合到有效的评估、干预和管理方案开发中。作者提出了三个具体的未来方向: 1. 常规评估的整合:日常评估应同时涵盖自伤和暴力,既要作为分开的行为,也要考虑其潜在联系。 2. 培训内容的扩展:将双重伤害的广泛影响(如致命自伤的可能性、行为多变性、遭受隔离和惩罚的经历、早年生活事件等)纳入工作人员培训,可以改善护理和风险管理方法。 3. 跨风险与跨学科的合作:有效的管理需要更强的跨风险个案管理和跨学科决策。在刑事司法环境中,这需要卫生和司法同事的常规且积极的参与。

论文的意义与价值 这篇社论具有重要的学术和实践价值。在学术上,它系统性地梳理和整合了关于“双重伤害”这一交叉领域的现有证据,明确了其概念、流行率、特征和挑战,为后续研究提供了清晰的理论框架和方向。在实践层面,它尖锐地指出了当前基于行为结果(伤害对象)的分割式管理体系的不可持续性,并呼吁从评估、培训到决策的全方位变革。它强调,将双重伤害整合到日常实践中,不仅可能显著减少致命事件,还能提升多种环境下的整体安全与稳定。这篇社论对于精神卫生、司法矫正、监狱管理及相关政策制定者而言,是一份重要的倡议和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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