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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省废立始末:新中国初期行政区划调整的个案研究
作者:肖东辉(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导师:王东杰 教授
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中国现代史方向)
一、研究背景与核心问题
历史背景:
- 新中国成立前后(1949—1952年),中共中央为适应革命与建设需求,对省级行政区划进行大规模调整,奠定了现代中国省级区划的基本格局。
- 平原省作为此次调整中短暂存在的省份(1949年8月—1952年11月),是连接华北、华中的战略纽带,也是研究建国初期地方政权建设的典型案例。
学术意义:
- 现有研究匮乏,仅有《中共平原省简史》一部政治色彩浓厚的著作,缺乏对行政建设过程的深度分析。
- 本文填补空白,通过原始档案(河南省档案馆藏平原省档案、冀鲁豫/太行行署档案及《平原日报》),还原行政区划调整与政权建设的细节。
二、平原省的建立与行政架构
筹建过程:
- 决策依据:1949年8月华北人民政府第三次委员会扩大会议决定,撤销冀鲁豫、太行等7个行政区,合并成立平原省,由冀鲁豫区党委负责筹建。
- 人事安排:省委书记潘复生、省政府主席晁哲甫等主要干部来自原冀鲁豫、太行行署,体现行政延续性。
行政区划与层级:
- 辖6个专区(新乡、濮阳、安阳、聊城、湖西、菏泽)、2个省辖市(新乡、安阳)、56个县及焦作矿区。
- 隶属关系:初属华北人民政府,1950年改归中央华北事务部管辖,凸显“大行政区”过渡体制下省的次级地位。
三、政权建设与社会治理
民主建政:
- 继承革命时期的“人民代表会议”制度,通过各界代表会议组建基层政权,强化新政权的合法性。
- 案例:太行行署移交的16县按人口规模划分县等级(特等至丙等),体现因地制宜的治理逻辑。
经济与社会措施:
- 农业恢复:组织移民垦荒、推广耕作技术,应对战后粮食短缺。
- 黄河治理:修建“引黄灌溉济卫工程”,兼具防汛与农业灌溉功能。
- 社会运动:开展剿匪肃特、抗美援朝宣传,巩固新生政权。
四、撤销原因与权力移交
撤销动因:
- 中央政策调整:1952年大行政区撤销,省制重新成为最高地方行政建制,平原省因“过渡性”定位失去存在必要。
- 自身缺陷:缺乏独立经济中心(新乡作为省会辐射力不足)、无历史沿革基础,行政区划整合效率低下。
移交过程:
- 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辖区按地理与经济联系划归河南、山东两省。
- 档案显示,干部调配遵循“属地优先”原则,确保行政连续性。
五、研究价值与亮点
学术贡献:
- 揭示建国初期“大行政区—省”二级体制的过渡性特征,反映中共从革命根据地模式向传统省制回归的探索。
- 通过微观个案,展现中央与地方在政权重建中的互动逻辑。
档案创新:
- 首次系统利用平原省原始档案(如《平原日报》、行署移交文件),纠正《中共平原省简史》中的史实错误。
现实启示:
- 为当代行政区划改革(如雄安新区设立)提供历史参照,强调经济中心与历史传统在区划调整中的关键作用。
注:全文聚焦行政史视角,结合制度变迁与社会治理,兼具宏观政策分析与微观实证,是研究新中国初期国家建构的重要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