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峰和张颖是本文的主要作者,分别来自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文章以“Government Attention and the Effects of Centr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spections (中央环保督查与环境治理效率的关系研究)”为主题,于2023年10月发表在《软科学》(Soft Science)期刊的第37卷第10期。这项研究详细探讨了中央环保督察(Centr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spections, 简称CEPI)政策对各区域环境治理效率的真实影响,以及财政收入规模异质性如何影响政策效应。此外,研究还通过引入“政府注意力(Government Attention)”的中介作用,揭示了CEPI对地方环境治理效率的作用路径。研究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972145)的资助支持。
文章聚焦于公共管理及环境政策领域,这是近年来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快速推进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尽管中国在环境治理上进行了大规模投入,但地方政府在环保工作中效率偏低,主要表现为短期“运动式治理”,即通过简单粗暴的方法(如限产停产)达成短期目标,却无助于长期环境治理水平的提升,甚至造成资源浪费及环境问题的反复恶化。
中央环保督察制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举措,它不仅扩展了监督范围,从企业延伸到党政系统,同时也通过指标问责等方式增强了政策执行力。然而,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中因受财政激励驱动,可能倾向于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环境管理。基于以上背景,研究提出了以下核心研究问题: 1. CEPI是否有效提升了地方的环境治理效率? 2. 不同地区间,由于财政收入规模的差异,政策效果是否表现出异质性? 3. 在中央与地方的“督察—响应”框架下,CEPI究竟通过何种机制影响地方环境治理效率?
研究采用了双重差分(Difference-in-Differences, DID)方法构建实证研究框架,并以河北省作为试点案例,分析了2016年至2019年间中国31个省市区(剔除因数据不全的西藏)的面板数据。
研究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与Wind数据库,覆盖全国范围内的省级样本,并剔除了西藏地区的样本。模型中剔除了价格影响,并统一以2010年价格为基准调整了相关经济变量。
回归结果显示,无论是否控制其他变量,CEPI政策对地区环境治理效率具有显著正向促进作用,且效果在1%水平上显著成立。同时,CEPI的效果符合“时间递减”特性,即政策在当年带来的短期冲击较大,但效应会在三年内逐步减弱。
子样本分析结果表明,在财政收入规模较小地区,CEPI显著提升了环境治理效率,且政策效应明显优于财政收入较大地区。这表明,因财政自利导致的地方政府虚假执行行为更可能抑制CEPI政策的正向作用。
通过因果中介分析证实,CEPI能显著提升地方政府对环境事务的注意力资源分配,这种在决策资源上的倾斜,进一步推动了资源投入与问责效率的改善。
通过安慰剂检验与Bootstrap方法,进一步佐证了CEPI政策效益的真实性与稳健性。
CEPI制度通过跨层级的综合治理机制,有效提高了地区环境治理效率,从而为扩展该制度提供了依据。
地方财政激励对政策效果的抑制作用值得关注。对于财政激励较强的地区,中央可强化对负面典型案例的处理和经验推广,以避免地方政府敷衍了事或假整改的问题。
“政府注意力”作为中介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行政权力传导及资源分配协调过程中的效益高度体现。因此,应通过政策设计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重视环保领域。
从政策意义看,研究揭示了CEPI对解决地方治理低效、问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的潜在价值。此外,通过对财政激励和异质性机制的探讨,为下一阶段的优化监督政策提供了重要方向。
研究为深化中国环境治理制度提供了重要见解,特别是如何改变地方政府因财政因素而产生的短视行为,同时通过动态调整的“运动式督察”制度实现长期治理效益。这些发现可能为中国以外的联邦制国家提供可借鉴的政策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