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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节性别选择的困难

期刊:the american journal of bioethicsDOI:10.1162/152651601750078925

这篇文档属于类型b(非原创研究的学术论文,属于评论性文章)。以下是针对该内容的学术报告:


作者与发表信息
本文作者为David B. Resnik(隶属East Carolina University),以开放评论(open peer commentary)形式发表于2001年冬季刊的*The American Journal of Bioethics*(卷1,期1),标题为《Difficulties with Regulating Sex Selection》。文章是对John Robertson关于“孕前性别选择(Preconception Sex Selection, PSS)”观点的回应,探讨了性别选择技术监管的伦理与实践困境。


核心观点与论据

1. 性别选择技术的价值中立性争议
Resnik指出,Robertson的论证区分了技术本身与其使用目的。技术工具(如PSS)本质上是价值中立的(value-neutral),其道德属性取决于具体用途。例如:
- 非性别歧视用途:平衡家庭子女性别(如两孩家庭选择不同性别)或避免性连锁遗传病(如血友病)。
- 性别歧视用途:因文化偏见选择男性(如印度、中国等重男轻女社会)。
Resnik援引技术哲学观点(Westrum 1991)支持这一论点,但强调某些技术(如针对特定基因的生物武器)因设计目的而无法价值中立。

2. 监管实践的可行性挑战
Resnik质疑仅禁止PSS特定用途的可行性:
- 执行困难:若PSS技术普及且成本降低(如通过药片或乳膏实现),难以区分合法与非法用途(例如首胎性别选择禁令的规避)。
- 类比其他领域:类似 pornography(色情制品)或 drug use(毒品)的禁令常因“危害不可见”而失效,而驾驶法规因安全共识更易执行。
- 全面禁止的副作用:可能催生黑市,且剥夺技术益处(如避免遗传病)。

3. 性别比例失衡的双重危害分析
Robertson假设性别比例长期会因社会调节达至平衡(如女性稀缺时选择女性更具社会优势),但Resnik提出反驳:
- 生物学危害:人类基因多样性受文化因素主导,性别比例失衡对物种生存威胁极小(对比狼或鹰等物种)。
- 社会心理危害:更需关注性别对立、竞争加剧及歧视深化(如男女比例5:1的极端假设)。Resnik引用自身研究(Resnik 2000)支持文化价值观可能阻碍均衡。

4. 教育优先于立法的政策建议
Resnik主张通过公共教育而非强制立法解决问题:
- 根本动因:性别选择需求源于文化偏好(如男性偏好),技术仅是工具。
- 长期策略:推动公众对话以改变观念(如“开明”的性别平等意识),而非依赖低效监管。


论文意义与价值
1. 伦理框架贡献:深化了生殖技术“价值中立性”的讨论,为区分技术开发与应用伦理提供依据。
2. 政策实践启示:揭示技术监管的复杂性,强调需结合社会文化背景制定政策(如教育 vs 立法)。
3. 争议性立场:反对绝对禁止PSS,主张平衡个人生育自由与社会风险,呼应John Stuart Mill的“伤害原则(harm principle)”。

局限性
- 未量化分析性别比例失衡的社会成本(如婚姻市场、劳动力结构变化)。
- 教育策略的实效性依赖长期文化变迁,缺乏短期解决方案。


关联学术资源
- Robertson, J. A. (2001) 原论文提出PSS应纳入生殖自由,除非证明显著危害。
- Jones, O. D. (1992) 探讨性别选择技术法律框架的早期研究。
- Resnik, D. (2000) 论基因多样性威胁的论文,支持本文生物学危害分析。

全文通过多学科视角(伦理学、社会学、公共政策)为性别选择技术争议提供了批判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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