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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主要作者是Luci Pangrazio和Julian Sefton-Green,他们来自澳大利亚迪肯大学的教育影响研究中心(Centre for Research in Educational Impact, REDI)。本文于2021年1月15日发表在《Journal of New Approaches in Educational Research》上,是该期刊第10卷第1期的第15至27页。
本文的主题是探讨“数字权利(digital rights)”、“数字公民身份(digital citizenship)”和“数字素养(digital literacy)”这三个概念的区别及其在应对日益数字化的日常生活中的作用。作者通过分析这三个概念的规范性回应,旨在为个人和社会在数字化世界中的应对提供指导。
数字公民身份源于传统的公民身份概念,主要关注个人与民族国家之间的关系。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数字公民身份被定义为“在线参与社会的权利”。早期的数字公民身份研究主要集中在弥合数字鸿沟(digital divide),即解决访问、包容和通信权利等问题。随着社交媒体平台的普及,访问问题逐渐减少,数字公民身份更多关注的是如何通过数字行为(如解读新闻、构建数字身份)来定义公民身份。数字公民身份不仅涉及公民责任,还涉及数字如何促进新的参与形式。然而,数字基础设施的不透明性和算法决策的依赖性对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行动权提出了挑战。
数字权利是指允许个人在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以及虚拟空间和社区中访问、使用、创建和发布数字内容的权利。目前,数字权利并不是一套独立的权利,而是与其他基本人权(如言论自由和隐私权)相关。数字权利的挑战在于,不同地区的权利保护标准不同,且个人数据可以轻易跨越国界。此外,数字权利的保护往往依赖于法律框架和技术架构,而这些框架和架构的制定和实施往往由国家和私营部门共同承担。数字权利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在保护个人权利的同时,确保数字空间的自由和开放。
数字素养指的是个人在数字媒体中的能力和技能。与传统的印刷素养不同,数字素养的定义随着数字空间、工具和文本的复杂性增加而不断演变。早期,数字素养被定义为“知识组装”,即如何整合、评估和重新整合信息。随着数字化的发展,数字素养的定义变得更加广泛,涵盖了技术操作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在教育领域,数字素养被视为应对数字化挑战的重要手段,但其发展往往受到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影响,而非数字化生活的实际需求。近年来,数据素养(data literacy)、个人数据素养(personal data literacy)和基础设施素养(infrastructural literacy)等新的数字素养形式逐渐兴起,以应对数据化(datafication)带来的挑战。
本文指出,数字公民身份、数字权利和数字素养这三个概念在各自的行动领域中具有不同的侧重点。数字公民身份强调集体行动,数字权利依赖于法律和制度框架,而数字素养则更注重个人能力的培养。尽管这三个概念在理论上有所不同,但它们都关注个体在数字化世界中的能动性(agency),即个体如何通过数字技术来影响社会。
本文特别强调,数字公民身份、数字权利和数字素养都致力于提升个体在数字化世界中的能动性。然而,随着数据化和自动化技术的发展,传统的能动性概念受到了挑战。特别是在“预测性分析”和“定向广告”的背景下,个体的自由意志和决策能力可能受到操纵。因此,如何在数字化世界中保持个体的能动性,成为未来研究和教育的重要课题。
本文提出了几点行动建议,包括在教育、研究和政策中更有效地整合数字公民身份、数字权利和数字素养这三个概念。作者认为,仅靠个体或集体的自下而上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通过自上而下的监管来规范大型科技公司的行为。此外,教育机构应加强对数据素养的培养,以帮助个体更好地应对数据化带来的挑战。
本文的意义在于,它首次将数字公民身份、数字权利和数字素养这三个概念放在一起进行系统性的讨论,揭示了它们在应对数字化挑战中的互补性。作者指出,仅靠单一概念无法充分应对数字化世界的复杂性,只有将这三个概念结合起来,才能为个体和社会提供更全面的保护和支持。本文为未来的研究和政策制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框架,特别是在如何通过教育和法律手段来提升个体在数字化世界中的能动性方面,具有重要的学术和实践价值。
本文的亮点在于其跨学科的视角,结合了教育学、社会学和法学等多个领域的理论,深入探讨了数字化对个体和社会的影响。此外,本文还提出了数据素养等新的数字素养形式,为未来的研究和教育提供了新的方向。通过分析数字公民身份、数字权利和数字素养的相互作用,本文为理解数字化世界中的规范性回应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