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为王尔,发表于《历史研究》2025年第10期,系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两汉承续与新汉本位:东汉前期政治文化实践研究”(21fyb037)的阶段性成果,并受到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资助。
本文是一篇探讨两汉之际政治思想与权力合法性建构的专题研究。其核心议题聚焦于西汉末年至东汉初年这一政权更迭频繁的动荡时期,“天子”与“皇帝”两个君主名号被不同政治势力所运用、诠释与争夺的现象,并试图揭示这两个名号背后所承载的不同政治理念与合法性逻辑。研究旨在通过对这一特定历史“缝隙”的深入考察,为理解东汉王朝独特的建国理路,以及汉代君主“二重身份”(即“皇帝”与“天子”身份并存)在现实政治中的思想意涵提供新的视角与证据。
本文的第一个主要观点是,东汉时期《白虎通》所系统阐述的“皇帝为天号、天子为爵称”的观念,并非凭空产生,而是对两汉之际政治实践与思想建构的总结与理论化。文章指出,这一观念深受形成于西汉哀、平至新莽之际的谶纬文献影响。例如,《尚书璇玑钤》称“帝者天号,王者人称。天子,爵称也”;《易纬乾凿度》称“帝者,天称也……天子者,爵号也”;《孝经钩命决》称“或称帝王。接上称天子,明以爵事天。接下称帝王,明以号令臣下”。这些纬书文本共同构建了一个区分:“皇帝”(或“帝”)是“德配天地,不私公位”的“天号”,象征着至高无上、德侔天地的绝对权威与功业;而“天子”则是“继天理物”、“父天母地”的“爵号”,代表着受命于天、治理天下的有限职责与代理人身份。《白虎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皇帝”是“表功明德,号令臣下”的“号”,其核心在于“德合天地”,具有唯一性和绝对性;而“天子”是“各量其职,尽其才”的“爵”,其核心在于“俱命于天”,具有承袭性和义务性。作者认为,这种名号上的精细区分,反映了在早期大一统王朝背景下,郡县制与分封制残余思想交织的复杂政治理念。
本文的第二个主要观点,是通过详细梳理两汉之际(新莽末年至东汉建立初期)各方割据势力所使用的名号,实证了“天子”与“皇帝”称号在当时确实存在被选择性使用的显著现象,且这种选择背后蕴含着不同的合法性建构策略。文章提供了详尽的案例列表:在新莽末年兴兵反抗的势力中,如刘信、刘玄、刘望、王郎、刘婴、刘盆子、刘永、孙登、刘纡、卢芳、李宪等人,史籍记载其多自称或被拥立为“天子”。作者特别分析了刘玄在淯水即位时的仪式细节,包括立神坛、奉“通天冠”(天子冠服),以及马武等人“不如且称王”与张卬“称天子何谓不可”的争论,论证了“天子”在当时是一个具有具体礼仪内涵的实号,而非泛称。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王莽在从“居摄”到“真皇帝”的整个代汉过程中,其公开、正式的名号始终是“皇帝”(如“假皇帝”、“摄皇帝”、“新皇帝”),极少使用“天子”称谓。同样,刘秀在鄗城即位时,其核心环节是“即皇帝位”、“受皇号”,官方文献与当时人的记述均明确其号为“皇帝”。作者指出,这种群体性差异并非后世史家的笔法,而是当时政治现实的反映。称“天子”者多为刘氏宗室或自称刘氏后裔者,他们试图在“宗室—诸侯王—天子”的分封制框架内寻求合法性;而王莽与刘秀则都采用了“皇帝”号,这与他们旨在建立新朝或复兴汉室(但非简单继承)的“王者受命”逻辑密切相关。
本文的第三个主要观点,是深入阐释了“天子”与“皇帝”称号在两汉之际所承载的不同思想意涵与合法性来源。对于自称“天子”的势力,其合法性建构主要基于两点:一是强调刘氏宗室身份。文章列举了刘玄为“舂陵戴侯曾孙”、王郎诈称“孝成皇帝子子舆”、刘婴为“平帝之嗣”、刘盆子为“城阳景王之后”、刘永为“梁孝王八世孙”、卢芳自称“武帝曾孙”等案例,指出他们都试图利用“非刘氏不王”的旧制,将自己塑造为汉家天命的合法继承人,在“天子”这一最高爵位上延续汉祚。二是依托谶纬中的“始祖感生”说。该学说认为刘氏始祖(如刘邦)乃感天而生,使得刘姓宗室整体具有神圣性。因此,当天子之位空缺或被认为被篡夺时,任何刘氏宗室成员在理论上都有资格“受命”成为“天子”,以“奉承宗庙,兴立社稷”。这种观念支撑了当时“汉德未衰”、“天命在刘”的普遍社会心理,也是班彪在《王命论》中反驳隗嚣“战国纵横”论调的依据。
而对于采用“皇帝”号的王莽与刘秀,其合法性逻辑则有所不同。他们侧重的是纬书中“德配天地,不私公位”的“帝”义。这意味着“皇帝”之位并非基于血缘宗法的自动继承,而是对超凡功德与能力的认可,相信“能者受命”。王莽以“圣人”形象代汉,其合法性源于(被宣称的)至高德性。刘秀则通过强调其“破王寻、王邑于昆阳,诛王郎、铜马于河北,平定天下”的功业,以及“刘秀发兵捕不道,卯金修德为天子”的谶言,来建构自己“上应天地之心,下为元元所归”的“皇帝”资格。刘秀的即位过程清晰地体现了这两种名号逻辑的结合:他先在鄗城内接受群臣“上尊号”,完成“即皇帝位”的政治程序;随后在鄗南设坛场,“燔燎告天”,在祝文中以“秀”自称,行“父天母地”之子礼,表达成为“天子”的意愿。作者认为,这两个步骤虽在一天内完成,却分别对应了“受皇帝号”(面向臣民,宣示功业与权力)和“祭告天地”(面向上天,表达继承天命之志)的不同仪式与理念,是“皇帝”与“天子”二重身份在开国礼仪中的具体展现。
本文的第四个主要观点,是探讨了上述名号政治对理解东汉建国及汉代皇帝“二重身份”说的意义。作者认为,刘秀政权选择“皇帝”号,是其政权合法化与区别于其他割据势力的关键举措。这标志着其建国路线并非简单地恢复某个具体的西汉朝廷(如更始帝),而是以“王者受命”的姿态,开创一个“中兴”的新王朝。同时,刘秀在即位礼中又整合了“天子”的仪式与理念,使得东汉政权既承接了汉家天命(天子之“爵”),又彰显了光武再造之功(皇帝之“号”)。这一复合型的合法性建构,为东汉王朝奠定了独特的政治基础。文章由此回应了日本学者西嶋定生提出的汉代皇帝“二重身份”说(即“皇帝”号用于宗庙、诸侯国等“私”领域,“天子”号用于天地祭祀、外国事务等“公”领域),指出以往学界对此的争论多局限于对《续汉书·礼仪志》文本的解读和汉朝内部的皇位继承,而忽视了两汉之际政权更替这一关键背景。本文通过分析这一特殊历史时期“天子”与“皇帝”名号被争夺、建构的鲜活案例,为“二重身份”的存在及其思想意涵提供了来自开国时期的、基于政治实践的有力证据。
本文的价值在于,它从一个具体而微的名号问题切入,串联起思想史(谶纬学)、政治史(两汉之际的政权角逐)与制度史(即位礼仪、名号制度)等多个维度,深化了对两汉之际政治文化转型的理解。文章通过细致的史料爬梳和对比分析,揭示了“天子”与“皇帝”在动荡时期并非可以随意互换的称号,而是各自承载着一套完整的合法性话语体系。对“天子”号的普遍使用,反映了当时社会对汉室宗法继承传统的深深眷恋;而王莽、刘秀对“皇帝”号的标举,则体现了“功德至上”的受命思想对传统继承逻辑的冲击与融合。刘秀的成功,正在于他巧妙地平衡并运用了这两种逻辑。因此,这项研究不仅是对一个具体学术问题(“二重即位”说)的推进,也为我们理解中国古代王朝更迭中合法性资源的争夺与整合,提供了具有启发性的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