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b:
作者与机构
本文由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的孙立会教授(博士生导师)与博士研究生周亮合作完成,发表于《现代远距离教育》2025年第1期(总第217期)。研究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教育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数字教育形态研究”(编号:VCA230011)支持。
主题与背景
论文聚焦“生成式人工智能素养”(Generative AI Literacy)的概念演变、框架构建与提升路径,回应ChatGPT等生成式AI技术对教育领域的颠覆性影响。随着生成式AI在文本、图像等多模态内容生成中展现“涌现能力”(Emergent Ability),传统以“理解与应用”为核心的“判别式人工智能素养”(Discriminative AI Literacy)已无法覆盖其技术特性与伦理挑战。研究旨在构建适应智能社会需求的生成式AI素养综合框架,并提出系统化培养路径。
研究梳理了AI素养的三阶段发展脉络:
- “反应式”阶段(1950s-1960s):以逻辑推理为核心的早期AI(如国际象棋程序)仅能基于规则提供机械反馈,对应素养强调“理解技术辅助学习”(如Agre, 1972提出的基础编程能力)。
- “判别式”阶段(1980s-2010s):机器学习技术(如专家系统、AlphaGo)推动素养转向“分类与预测”能力,要求批判性评估AI输出(如Kandlhofer等2016年提出的“知识-技能-伦理”三维框架)。
- “生成式”阶段(2022年后):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AI具备创造性输出能力,素养需扩展至“人机协同创新”(如Bozkurt提出的“知道什么-如何-为什么”三层结构)。
支持论据:
- 技术层面:OpenAI技术报告显示,GPT-4在GRE、SAT等考试中超越90%以上人类考生,凸显其“类人智能”潜力。
- 教育挑战:生成式AI可能引发学术诚信风险(如作业抄袭)、知识幻觉(Hallucination)及伦理失范(如数据偏见)。
研究提出“二维综合框架”,包含要素层级(认知、实践、视角系统)与进阶水平(知识理解→运用实施→评估创造→伦理安全),共12项核心素养(见表1):
2.1 认知系统
- 基础概念知识:理解大语言模型(LLM)、生成对抗网络(GAN)等技术原理。
- 感知批判能力:识别生成内容的真实性(如通过多源验证规避幻觉信息)。
- 身份意识:确立“人类主导”的数字化公民责任(引用约纳斯责任伦理理论)。
2.2 实践系统
- 提示工程(Prompt Engineering):设计思维链提示(Chain-of-Thought Prompting)优化输出质量。
- 微调训练能力:通过指令微调(Instruction Tuning)适配个性化需求(如教育领域专用模型)。
- 责任意识:遵循数据匿名化、算法公平性等原则(如RLHF技术实现人类价值观对齐)。
2.3 视角系统
- 道德评估能力:评估生成内容的合规性(如版权、隐私风险)。
- 反思意识:分析技术对社会结构的长期影响(如数字鸿沟加剧)。
理论依据:
- 基于马扎诺教育目标分类法划分认知、实践、视角系统;
- 参考修订版布鲁姆分类法设定四阶能力水平。
研究提出“四观协同”路径(图2):
3.1 政策观
- 制定教育专用大模型(如“智思体”)开发规范,强调人类价值对齐(Human Alignment)。
- 案例:北京市2024年《教育领域AI应用指南》明确生成式AI的教学边界。
3.2 培育观
- 分阶段培养:从基础认知(如LLM原理)到高阶应用(如跨学科项目设计)。
3.3 课程观
- 开发融合“软硬技能”的课程:
- 硬技能:提示工程、模型微调;
- 软技能:伦理辩论、社会影响分析。
3.4 评估观
- 设计多维评价体系(如生成内容真实性、伦理合规性)。
亮点:
- 创新性提出“微调训练能力”作为核心素养,推动个性化教育大模型发展;
- 整合技术伦理与公民教育,构建“人类-技术-社会”协同发展的素养生态。